光明区光明翠湖幼儿园2023年春季学期转学插班招生简章
导语翠湖幼儿园是光明区光明街道的一所公立园,办园等级为深圳市一级。目前,翠湖幼儿园已启动2023年春季招生,中班和大班有少量学位,具体详见正文。
根据《光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光教〔2022〕162号)相关要求,本园2023年春季学期转学插班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一)办园性质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翠湖幼儿园位于光明区光翠路33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300MB2D415297,创办于2020年7月,举办单位为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小学,属于非小区配套公办园。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
光明翠湖幼儿园是深圳市一级幼儿园,根据深圳市全日制公办园保教费标准,保教费966元/月、伙食费400元/月。
(三)招生咨询电话
0755-23466088、89894788 李老师
二、招生对象及范围
1、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8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 0 名。
中班招生对象为:2017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幼儿,共 9 名。
大班招生对象为:2016年9月1日后(含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 7 名。
2、招生范围
光明区光明街道翠湖社区的适龄儿童。
三、报名材料
1、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身份及关系证明材料:幼儿及父母的户口本(如果是集体户口,需同时出示户主页面),幼儿出生证,幼儿及父母的身份证(根据实际提供)。
2.住址证明材料(做好居住信息登记):
申请学位的住房须为家庭实际居住(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记),申请人所提供的住房证明材料需同实际居住地一致,没有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用于学位申请,所有住房材料均会进行实际居住核查(包括幼儿园上门核查),未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通过审核。
合法产权房:监护人产权>50%,幼儿父母在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地有效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所购商品房 需在国土部门备案,申请学位时有正式入伙通知书,但不作为 积分依据);提供复印件的,需同时上传“个人名下不动产登 记信息查询结果”;安居房、 保障房等的购房合同;与政府(职能部门)签订的政策性住房 协议。
租房:公共租赁房提供政府(职能部门)出具的《公租房租赁合同》;租住合法产权房的提供现居住地街道房屋租赁管 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承租人必须是幼儿的监护人。
祖屋: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证明材料。
集资房:提供经社区或其他合法集资单位的购房合同和收 款收据,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出具的集资房证明。
自建房:取得《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 申报收件回执》,并由辖区居委会开具证明。
居住信息登记:无法提供上述居住材料的,家庭在光明区内实际居住(2022年12月31日前实际居住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也可以申请学位。
2、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1.身份及关系证明材料:幼儿及父母户口本,幼儿出生证;父母一方或双方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需提供居住证有效状态查询截图复印件),幼儿及父母身份证。
2.住址证明材料(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与深户适龄幼儿相同。
3.社保要求: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报读公办幼儿园,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一年且为正常缴交状态,即从2021年5月开始,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均需连续不中断;
3、台湾户籍适龄儿童
1.身份及关系证明材料:幼儿及其父母《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幼儿出生证明。
2.住址证明材料(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与深户适龄幼儿相同。
4、港澳籍适龄儿童
1.身份证明材料:幼儿出生证,港澳居民居住证或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关系证明材料: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深户: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深圳市特区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住址证明材料(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与深户适龄幼儿相同。
4.社保要求:与非深户籍适龄幼儿相同。
5.亲子关系证明材料: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5、优待政策
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 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持“鹏城优才卡”或高层次人才证 书等享受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实施教育优待优惠政策。
1.父/母提供享受优待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
2.身份及关系证明材料:幼儿及父母户口本,幼儿出生证,幼儿本人及父母居民身份证(根据实际提供),居住证(非深户提供);
3.住址证明材料:与深户适龄幼儿相同。
6、特别提醒
“个人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获取方式:打开手机APP“i 深圳”,切换到“光明区级门户”(或点击区级服务模块,选择“光明区”,进入“光明区级门户”),在“精 选主题”模块进入“教育服务专区”,在“其他服务”栏选择下载。
四、学位类别
五、招生流程
1、中大班(插班)招生
(一) 报名时间:
2023年1月3日9:00--1月8日17:00
(二)报名方式:
由家长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信息采集表等(详见底下附件-光明区学位申请材料清单)到光明翠湖幼儿园一楼保安室提交资料,1月8日17:00后停止收取申请资料。家长应确保其提交的信息准确、真实,对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申请,均为有效申请,幼儿园招生工作人员将现场核算适龄幼儿的初步积分。
(三)材料初审:1月3日-1月8日。
我园将现场查看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材料齐全则予以初审通过,并现场核算初步积分,材料不齐或不符合申请条件,将拒收报名材料。
(四)材料复核:1月9日--1月10日。
幼儿园将对材料进行复核,若发现问题,将联系家长。除填写错误、审核失误等原因外,其他情形(包括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导致审核不合格的)不接受信息更改或材料补交。1月10日下午5:00后停止受理复核申请。审(复)核完成后生成最终积分。
(五)录取情况公布:
幼儿园按“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不比较积分的原则进行录取,其中享受教育优待、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应优先录取;如需通过抽签确定录取名单,幼儿园应通知到每一位应参加抽签的家长,同时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公开、公平、稳定。1月11日9点后,录取结果将在我园公示栏公布,同时也会以短信方式告知家长是否录取。
(六)健康检查:
新生入园前,幼儿父母(或监护人)须带幼儿到深圳市光明区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温馨提示
1.本园不提供校车接送服务,请家长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
2.家长要对学位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4.我园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招生工作,向家长提供咨询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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