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示范区名单公布 深圳上榜

导语好消息,广东省教育厅正式公布了广东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示范区名单,其中深圳南山和福田在列,具体详见正文。

  广东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示范区名单公布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公布了广东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示范区名单,经申报、审核等程序,遴选出13个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和15个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实施周期为3年。

  省教育厅明确实验区、示范区建设工作任务。实验区要创建5个以上城乡教育共同体,示范区要新创建5个以上基础教育集团。实验区、示范区要强化优质带动,加大对口帮扶力度;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健全完善四级教研体系;要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要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内容、方法及评价制度改革;要推动创建一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市、区),提升县域普通高中整体办学水平。

  一、立项名单

  (一)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

  汕头、韶关、梅州、汕尾、阳江、湛江等6个地市,以及河源市东源县、茂名市信宜市、肇庆市高要区、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潮州市饶平县、揭阳市揭东区、云浮市新兴县等7个县(市、区),立项为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

  (二)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东莞、中山等2个地市,以及广州市越秀区、番禺区、南沙区,深圳市南山区、福田区,珠海市香洲区、金湾区,佛山市禅城区、高明区、南海区、三水区、顺德区,江门市恩平市等13个县(市、区),立项为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周期

  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示范区实施周期为3年。2022年9月至2022年12月,开展工作筹备;2023年1月至2025年11月,开展改革实践;2025年12月,总结提炼经验。

  (二)工作任务

  科学规划和建设中小学幼儿园,增加公办优质学位供给。示范区新创建5个以上基础教育集团,实验区创建5个以上城乡教育共同体。强化优质带动,加大对口帮扶力度,办好“三所学校”(乡镇中心幼儿园、中心小学和寄宿制学校),提升各类中小学尤其是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和质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健全完善市、县、中心校(园)、校(园)四级教研体系,提升校长(园长)、教师、教研员能力素质。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构建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优质网络资源体系。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内容、方法及评价制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创建一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市、区),提升县域普通高中整体办学水平,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示范区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对照改革任务制定并落实工作分工、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推动工作任务全面落实,推进实现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省教育厅建立检查监督机制,跟踪实施进度,适时组织工作检查,及时进行工作指导、交流和经验推广。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实验区、示范区要根据国家和省推动基础教育发展有关要求,结合申报任务和工作计划安排,制定《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示范区)实施方案(2023—2025年)》,明确具体任务并推动实施,并于2023年3月10日前报省教育厅备案。要明确改革的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从本地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出台配套政策和具体实施办法,创新基础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健全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三)组织项目实施。各实验区、示范区要建立?门协调机制,加强过程管理,及时协调解决新问题;要加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示范区资金保障,按照既定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好改革实践,推动各项具体工作落实;要健全过程跟进和监控机制,确保按计划进度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省下达的奖补资金要依据《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四)做好宣传报道。各地要做好典型报道、示范引领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教育改革的良好氛围。请各地及时将改革实践所取得的积极成效、积累的有益经验报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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