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各区学位锁定政策全汇总 直接影响报名材料审核

  五、盐田区

  从2020年秋季学期起,盐田区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学位住房锁定政策,具体细则如下:

  (一)一套房仅允许一个家庭的孩子申请学位

  (含自购房、集资房、自建房、军产权、祖辈房、租房、廉租房、单位宿舍、人才房等)

  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不认可合租;

  购房的,监护人房产份额需在50%以上(不含50%)。

  同一法定监护人有多名子女的,同一套住房可用于其所有子女申请学位。

  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名下住房申请学位的,该住房只能用于其一个子女家庭的孩子申请学位。

  (二)锁定时间

  对全区新生和插班生学位申请的住房进行锁定。

  占用该住房学位的学生在读期间,该住房不能再次被用于

  非同一监护人子女的学位申请。

  成功申请到学位后,小一和初一学位住房分别被锁定6年和3年,插班生学位住房被锁至该生学段毕业。

  (三)锁定与学籍挂钩

  学位住房锁定与学籍挂钩,建立学籍即被锁定,毕业后锁定自动解除。

  学段内中途转学的,家长需向区教育局教育科申请解除锁定。

  (四)锁定查询

  每年9月30日后更新当年新锁定房屋信息,有需要的家长可登陆“盐田区学区房使用情况查询系统”,查询拟购或拟租房屋是否被锁定。

  (五)其他

  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含东和分校)三所学校按照《关于盐田区试行义务教育阶段学位住房锁定的温馨提示》从2019年4月12日起开始实行学位住房锁定。本“温馨提示”发布之日前(2019年10月11日)已在盐田区内办理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及业主本人产权证可同时受理学位申请,2019年已实行学位住房锁定的学校除外。

  六、宝安区

  2018年起,宝安区全区公办学校实行学位房制度。

  实行学位房制度的学校使用过的房屋信息被锁定,学生在读期间(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该房屋不能再次用于申请学位。

  如学生转出原申请学校,其使用的房产可向学校申请解除锁定。

  学生毕业解除锁定的房产,可用于当年申请学位。

  同个学区内的房产,学位房锁定信息不能转移。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锁定】可获房子学位锁定情况及房屋编码查询入口、了解锁定政策、解锁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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