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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墓陵园地址、电话一览

导语 深圳市公墓分为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包括公墓陵园和骨灰堂等,具体地址和联系电话见正文。

  全市公益性公墓、骨灰堂信息一览表

序号 区域 单位名称 地址 对外咨询电话
1 福田区 皇岗骨灰楼 福田区下梅林一街与北环大道交汇处西北面 13620990201
2 南山区 聚仙居墓园 南山区沙河西路4691号 0755-86077917
3 宝安区 新安街道上合墓园 宝安区新安街道上合尖岗山北侧 13714273777
4 福永街道七沥墓园 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凰七沥水库旁 0755-27327793
5 新桥街道大王墓园 宝安区新桥街道上南东路 0755-29413644
6 燕罗街道松山墓园 宝安区燕罗街道Y104与鹤蔸山路交叉口东南方向140米 0755-23490319
7 石岩街道钻石山墓园 宝安区石岩街道径贝社区钻石山路7-1 15914043971
8 航城街道安颐园 宝安区航城街道黄麻布社区洲石公路旁(宝山园内) 0755-27909223
9 松岗街道思亲堂(骨灰楼) 宝安区松岗街道溪头社区 0755-27714576
10 龙岗区 追思苑(骨灰楼) 龙岗区龙岗大道布吉段3031号(深圳市殡葬服务中心内) 0755-89575844
11 平湖街道福泽园公墓 龙岗区平湖街道富嘉路14号 13530462683
12 南湾街道恩德圣地陵园 龙岗区龙岗大道3035号25栋 0755-89575516
13 坪地街道宝岭墓园 龙岗区坪地街道年丰社区大水田路13号 0755-84086936
14 园山街道怀亲堂 龙岗区园山街道沙荷路4400号 0755-28289642
15 平湖街道鹅公岭慈念灵园(骨灰楼) 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天鹅路 13826515284
16 宝龙街道怀亲楼(骨灰楼) 龙岗区宝龙街道南约社区龙山路25号(龙山墓园内) 0755-89341012
17 龙华区 观澜街道万寿山陵园 龙华区观澜街道桂花村品顺路150号 0755-27980052
18 大浪街道龙山墓园 龙华区大浪街道浪口社区中源工业区旁 0755-28195541
19 观湖街道振能幽园(骨灰楼) 龙华区观湖街道松元厦高尔夫大道408号 0755-29052013
20 坪山区 龙田街道福山墓园 坪山区龙田街道龙田社区福山墓园 15814072363
21 马峦街道赤坳墓园 坪山区马峦街道江岭社区坪寿路 0755-84633881
22 光明区 公明街道鹰山墓园 光明区公明街道西田社区铁坑水库旁 0755-29109902
23 凤凰街道怀恩墓园 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红坳水库旁 0755-88659006
24 大鹏新区 大鹏街道大鹏墓园 大鹏新区大鹏街道鹏城社区鹏飞路384号 0755-28478071
25 葵涌街道葵涌墓园 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罗屋田路5号 0755-89778104
26 南澳街道南澳墓园 大鹏新区南澳街道半天云路10号 0755-84400893
27 深汕特别合作区 小漠公墓 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街道新田坑村 0755-22096449

  全市经营性公墓信息一览表

序号 区域 单位名称 地址 对外咨询电话
1 盐田区 大鹏湾华侨墓园 盐田区梅沙街道盐梅路5号 0755-25036302
2 南山区 西丽报恩福地墓园 南山区沙河西路4691号 0755-26622899
3 宝安区 宝山园 宝安区航城街道黄麻布社区洲石公路旁 0755-27485088
4 龙岗区 吉田墓园 龙岗区龙岗大道布吉段3031号 0755-89570408
5 龙岗区 龙山墓园 龙岗区宝龙街道南约社区龙山路1号 0755-84805015

  最新名单内容及联系方式可通过深圳民政官网了解:https://mzj.sz.gov.cn/szmz/pc/zwgk/mzxxgk/bzglxx_mz/byfwdw/

  一、深圳市殡葬方面惠民政策有哪些?

  答:1.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从2012年6月15日起,我市实施《深圳市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凡在我市死亡、遗体实行火化的居民和在异地死亡且遗体实行火化的本市户籍居民均享受。目前,免除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共有10项,分别是(一)遗体接运费(普通殡葬专用车);(二)遗体存放费(3天以内);(三)遗体简易告别室租用费(减免400元以内);(四)遗体火化费(普通火化炉);(五)骨灰寄存费(10年以内)或生态葬费用(由民政部门组织的);(六)遗体消毒;(七)遗体整理;(八)包尸袋;(九)骨灰盒(盅)(减免50元以内);(十)简易火化棺(减免50元以内)。上述所列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总额最高为2200元。

  2.节地生态安葬奖励。根据《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办法>的通知》(深民规〔2023〕6号),符合节地生态安葬奖励条件的,骨灰海葬按每具骨灰30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其他节地生态安葬按每具骨灰10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

  二、办理程序和所需材料?

  答:1.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办理程序:凡符合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丧事承办人在结算殡仪服务费用时,由殡仪馆直接免除其殡葬基本费用。本市户籍居民遗体在异地火化的,凭异地火化证明及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发票(含费用清单)到市殡仪馆领取费用。

  具体所需提交的材料有:逝者生前户口本或其他合法户籍证明;《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丧事承办人居民身份证;本市户籍居民遗体在异地火化的免费对象,还需提供异地火化证明及基本殡葬服务费发票(含费用清单)。

  2.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办理程序:(1)自愿报名参加我市节地生态安葬;(2)经办人与我市节地生态安葬承办单位签订节地生态安葬协议;(3)填写《深圳市节地生态安葬奖励金申领表》;(4)节地生态安葬活动结束后,由承办单位初核后按程序报市、区民政部门审核。符合奖励条件的,由市民政部门按程序将奖励金拨付至经办人指定账户;经核不符合奖励条件的,由市民政部门向经办人作出解释。

  具体所需提交的材料有:(1)逝者火化证或死亡证明;(2)经办人身份证;(3)经办人与逝者关系证明或依法委托办理节地生态安葬事项的委托书;(4)经办人所填写《深圳市节地生态安葬奖励金申领表》载明的收款银行卡(存折)复印件。

  政策来源:http://mzj.sz.gov.cn/cn/ywzc_mz/byfw/bmxx/content/post_29487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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