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2023招聘园长、副园长公告
导语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2023招聘园长、副园长公告,本次招聘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5月3日(含当日)。更多详细内容见正文。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岗位要求详见《深圳市大鹏新区区属公办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园长、副园长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符合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一)因违法犯罪受刑事处罚者;
(二)犯有严重错误,受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者;
(三)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四)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五)曾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者;
(六)现役军人;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5月3日(含当日)。
2.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复印件;
(3)户籍所在地及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时间不间断无犯罪记录证明;
(4)聘书或现职务任职文件、获奖证书、个人业绩报告等有关资历证明材料;
(5)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保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等);
(6)承诺书(附件3)。
注: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在入职前资格复审环节必须提供,否则取消录用资格;本公告所有涉及时间年限的计算截点为2023年4月10日(报考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的,即1976年4月10日之后出生)。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报名系统报名,请考生在报考时间段内进入系统(点击进入)填写报名表并提交资格初审材料。
(三)咨询电话及时间
报考的考生请联系田老师,联系电话:0755-28336512。(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审查结果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的审查为准。
(四)考试
考试采用面谈+面试的方式,由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以及考试形式另行通知。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谈、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60分,按面谈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计算。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五)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考察合格者作为拟聘人员进行公示。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是否递补录用由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另行研究决定。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用工模式和待遇
1.岗位签订合同至少2年,设置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若试用期合格,则继续聘用;若试用期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工资福利待遇按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二)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由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深圳市大鹏新区区属公办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园长、副园长岗位表(点击下载)
2.工作经历证明(点击下载)
3.承诺书(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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