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深圳市福田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导语2023年深圳市福田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本次招聘报名时间:2023年4月24日至4月30日17:00。更多详细内容见正文。

  一、招聘岗位

  (一)消防专干(25名)

  (二)法制文员(2名)

  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各岗位工作任务及职责详见《招录计划表》(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志愿从事消防事业相关工作;

  7.消防专干需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持有C1以上驾驶证且能熟练驾驶;年龄不超过45周岁,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其中消防专干一级要求有2年以上从事消防相关工作经历(社保明细及劳动合同),消防专干二级要求有5年以上从事消防相关工作经历(社保明细及劳动合同),或原消防部队5年以上消防执法工作经验的转业干部;消防专干三级要求有8年以上从事消防相关工作经历(社保明细及劳动合同);或原消防部队10年以上消防执法工作经验的转业干部。

  8.法制文员需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35周岁以下,有监督执法岗位或相应的法律机构2年以上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熟悉公文写作格式;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

  三、报名环节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24日至4月30日17:00。

  (二)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与资格初审同时进行,报名链接:点击进入

  1.学历、学位证书。如应聘人员为博士研究生的,需提供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为硕士研究生的,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2.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例如:应聘岗位所涉及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职称等)。

  (三)资格初审:对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核,择优确定进入测评考核人员,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请确保报名联系电话准确,以便后续联系畅通。未进入测评考核的,不再通知。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测评考核

  消防专干考核项目含笔试(涉及《消防法》、《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面试及心理测试;法制文员考核项目含笔试(涉及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面试及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包括心理压力状况和性格趋向等方面的心理健康评估。考核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40%,心理测试一票否决。测评考核的时间、地点及形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资格复审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需按照入职体检的要求进行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详见附件2)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合格的,由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进行政审及核验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复审材料。体检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工作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具体工作地点以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实际安排为准。

  七、聘用程序

  经网上初审、综合考评、体格检查、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0天,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工资按单位相关标准执行。试用期结束,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评定,评定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八、薪资待遇

  具体薪资待遇按福田区有关规定执行。专干薪资待遇包干年薪为16-25万/年。

  九、其他事项

  (一)务必按照招录单位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确定为拟聘人员,个人工作岗位及地点须服从统一安排,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网上初审、测评考核、体检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形式、结果等事项,报名后以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通知为准。

  (四)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本公告由深圳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5-83186119。

  附件:1.招录计划表;(点击下载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 行)。(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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