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深圳市龙华区大学区招生方案(小一+初一)

导语 据龙华区教育局公布的政策,2023年深圳龙华继续在民治街道部分学校实行大学区招生,政策和其他学校学位申请略有不同,具体招生方案详见正文。

  深圳市龙华区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学校招生方案

  为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法律和法规,切实保障符合在我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区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口服务管理的若干意见》《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在民治街道小一选取5所学校、初一选取5所学校采用大学区方式招生,现制定方案如下:

  大学区招生学校及范围

  在民治街道小一选取民治中学教育集团小学部、民治中学教育集团民新学校、龙华区教科院附属实验学校(世纪春城小区范围)、龙华区实验学校教育集团(至真、至美校区)、深圳市高级中学北校区(含扩建校区)5所学校,初一选取民治中学教育集团初中部、民治中学教育集团民新学校、龙华区教科院附属实验学校、龙华区实验学校教育集团(至真、至美校区)、深圳市高级中学北校区(含扩建校区)5所学校。大学区学校招生及单校划片范围详见《龙华区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学校招生范围一览表》(附件1)。

  大学区学校招生积分办法

  积分办法采用“基础分+加分”的方式进行,具体积分办法详见《深圳市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学校积分入学一览表(修订稿)》(附件2)。

  网上申请及资格审核办法

  1.网上申请。

  大学区范围内的学生,由家长自愿填写2所公办学校作为申报学校,选择1所民办学校作为分流学校。

  2.学校初审。

  网上预报名时把申请学位所需证件(原件)材料扫描,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学校将在网上对材料进行初审。未按规定时间上传初审材料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3.资格审核。

  申请就读与两免资格的材料,应用“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资源库对入学申请资料进行数据比对和审核。

  录取原则及分流办法

  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就读资质合格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所填报志愿、学位类别、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网上录取。

  两个公办学校志愿均未选择本单校划片范围内学校的学生,视为不参与本单校划片范围学校的排序录取,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教育主管部门按学位类型统筹安排其学位。

  入学材料审核合格未被大学区内各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教育主管部门按学位类型统筹安排其学位。

  学区房锁定

  从本方案正式生效之日起,学区内同一套住房(含集体宿舍、公共租赁房)用于申请学位且被公办学校录取,在学制期间,小学6年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初中3年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住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同一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招生报名系统不接受同一套住房重复申请学位。

  附则

  本方案由龙华区教育局负责具体落实和解释。

  附件:

  1.龙华区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学校招生范围一览表

  2.深圳市龙华区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学校积分入学一览表(修订稿)

  3.龙华区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大学区学校新生入学指引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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