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罗湖区初一学位安排原则
导语单校划片学校按各校划定的地段范围招生;多校划片的大学区和共享学区按大学区和共享学区范围招生。全区所有公办初中实行学区住房学位锁定,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申请学位。
一、按学区地段免试就近入学
单校划片学校按各校划定的地段范围招生;多校划片的大学区和共享学区按大学区和共享学区范围招生。民办学校招生范围为居住在罗湖辖区的生源。
二、全区实行学区住房学位锁定
全区所有公办初中实行学区住房学位锁定,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申请学位,三年内不可重复申请(相同父母或监护人的多个子女不受影响)。
1.家长在网上申请系统录入住房信息时,只需输入房屋编码或在系统内设定的住房信息中选取,家长选择该套住房并申请成功,该住房即被锁定。一套住房被锁定后,初中三年后才解除锁定状态(住房是否锁定可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点击“学位申请—罗湖区学区房查询”栏目查询或登录“罗湖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教育服务—学区房查询”栏目查询)。
2.申请人的住房如被锁定(即以该住房申请入读的学生在读),原则上不能再申请公办学位。罗湖户籍申请儿童父母无其他住房并在该套住房实际居住的可在地段学校申请,列为“E类”,视全区学位情况统筹安排;非深户籍申请儿童可参加民办学校统筹招生。
3.如果系统中没有搜索到所居住的房屋信息,请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凭证)和房屋编码(编码可在社区查询)到地段学校服务窗口登记,经区教育局核实并给予增加该房屋信息后,再进行申请。
4.民办学校不实行学区住房学位锁定。
三、根据学位数量,按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录取
采取“类别+积分,类别优先,后取积分”录取办法。先按照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和居住情况划分学位申请类别,再按申请儿童父母(或监护人)的居住、社会保险时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情况计算月积分和加分。录取时,视全区公办学校学位总数划定类别/积分线,按申请儿童的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由申请系统电脑排位录取。同类别如果不能全部录取,则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公办学校录满后,按志愿录取到民办学校。不服从安排的,不再安排学位。学位申请分类和积分办法如下:
1.类别。根据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和居住情况划分申请类别,共分A、B、C、D、E、F六类。
2.积分。积分由“基础分+月积分+加分”构成。
(1)基础分:按不同的类别给予基础分,A类100分、B类90分、C类80分、D类70分、E类65分、F类60分。
(2)月积分:根据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居住、社保等不同情况按月积分。
深圳户籍儿童:①学区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的按《房产证》发证日期,每满1个月积0.3分。特殊房产不积分。②学区租房按《房屋租赁凭证》签署(备案)日期,每满1个月积0.2分。租住商务公寓或特殊房产,提供《房屋租赁信息》(蓝本)或只提供实际居住网格登记信息的不积分。
非深圳户籍儿童: 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连续缴交社保(养老+医疗)一年的基础上,每增加1个月积0.1分。积分按二项同时参保时间计算(补交不计)。如果参保时间不一致,则按参保时间较短险种计算(以社保局比对验核结果为准)。
(3)加分。①实行大学区招生的地段,申请原地段学校的A、B类加3分;C、D类加1分。②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或租房提供《房屋租赁凭证》加1分。③父母为深户或一方为深户、一方有居住证或双方有居住证加2分;父母同时在深圳缴交社保(养老+医疗)再加2分。④非深户籍父母居住证、社保同时满五年及以上的加1分。⑤深圳户籍具有我市小学6年学籍,非深户籍具有我市小学6年学籍、父母持有满6年有效居住证和缴纳满6年社保(养老+医疗)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初一加1分。
(注:③④⑤项单亲家庭视实际情况加分。离异家庭能同时提供孩子父母双方居住证和社保证明且符合条件的,享受同样加分。根据国家政策,独生子女取消加分。)
学位申请分类及积分表:
类别 |
申请儿童情况 |
基础分 |
月积分 |
加分 |
A类 |
1.学区户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的自有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或原居民祖屋并实际居住。 2.国家级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或海外高层次A类人才、现役军人子女,父母在学区实际居住。 |
100分 |
深圳户籍: 1.住宅类商品房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发证日期,每满1个月积0.3分。特殊房产不积分。 2.租房按《房屋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时间,每增加一个月积0.2分。租住商务公寓或特殊房产,提供《房屋租赁信息》(蓝本)或只提供实际居住网格登记信息的不积分。 非深圳户籍: 父母(监护人)连续缴交社保(养老+医疗)一年的基础上,每满一个月积0.1分。积分按二项同时参保时间计算(补交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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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区申请地段学校的A、B类加3分;C、D类加1分。 2.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或租房提供《房屋租赁凭证》加1分。 3.父母为深户或一方为深户、一方有居住证或双方有居住证加2分;父母同时在深圳缴交社保(养老+医疗)再加2 分。 4.非深户籍父母居住证、社保同时满五年及以上的加1分。 5.深圳户籍具有我市小学6年学籍;非深户籍具有我市小学6年学籍、父母持有满6年有效居住证和缴纳满6年社保(养老+医疗)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初一加1分。 |
B类 |
学区地段外深圳户籍儿童、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住房为自有住宅类商品房并实际居住。 |
9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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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 |
1.学区户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住房为自有特殊房产;或住祖辈房,户口与祖辈同一户口簿并实际居住,父母无其他住宅类房产。 2.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住房为自有特殊房产并实际居住。 |
8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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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类 |
1.罗湖户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并实际居住,父母无其他住宅类房产。 2.深圳其他区户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住房为自有特殊房产并实际居住;或住祖辈房,户口与祖辈同一户口簿,父母无其他住宅类房产。 3.非深户籍儿童(含港澳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住房为自有住宅类商品房。 |
7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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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类 |
1.深圳其他区户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租房并实际居住,无其他住宅类房产。 2.非深户籍儿童(含港澳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区住房为自有特殊房产并实际居住;或住祖辈房,户口与祖辈同一户口簿,父母无其他住宅类房产。 |
6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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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类 |
非深户籍儿童(含港澳籍儿童),父母在学区租房并实际居住,无其他住宅类房产。 |
60分 |
说明:
1.“住宅类商品房”系指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两用”,有合法产权证明的商品房。
2.“原居民祖屋”如果没有合法产权证明,由股份公司证明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为原居民并拥有产权。
3.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房产确属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所有并实际居住的,按特殊房产处理。
4.同分规则:①同一类别,户籍优先。按罗湖户籍-深户-非深户籍顺序。②户籍相同,购房优先。按购房-租房顺序。③住房相同,居住时间优先;居住时间相同,社保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