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深圳学校选聘教师7名
导语因学校发展需要,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深圳学校决定开展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教师工作。具体情况,详见正文。
一、选聘岗位
本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应聘人员可通过学校官网(http://www.dsfzsz.cn/)、官方公众号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国内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取得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取得国(境)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目前在职在岗的优秀教师。其中:
(一)国内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取得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以及取得国(境)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3年10月27日(公告报名首日)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目前在职在岗的优秀教师,须于2023年10月27日(公告报名首日)具备岗位要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等证明材料,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50周岁以下,或者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2 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 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获得下列个人荣誉称号之一:
①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中小学班主任、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证书的教师。获得过国家级及以上奥林匹克竞赛金牌或指导学生获得过国家级及以上奥林匹克竞赛金牌经历的主教练员(主要指导教师);
②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特级教师”称号。省级(含副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及相当荣誉称号,省级现场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③省级(含副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
④深圳市年度教师、深圳市十佳青年教师(标兵)、深圳市(十佳)师德标兵、深圳市优秀班主任、深圳市优秀教师、深圳市先进教育工作者、获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贴的教师。
三、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此次公开选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9日。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11月9日前
将报名材料按照以下顺序扫描成PDF文件,并以“2023年10月选聘+岗位名称+姓名”的方式命名,扫描下方二维码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好个人信息。
(二)报名材料
1.《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深圳学校2023年10月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岗位聘用证明材料;
6.《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见附件3);
7.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应聘者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六、资格初审
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深圳学校将于2023年11月10日组织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进入考试环节;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及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名单将于审核结束后2日内在学校官网公布。
资格审查只是对应聘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七、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所有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均参加面试。
(一)面试组织
面试由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深圳学校组织,具体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安排将将以短信或电话的方式另行通知。
(二)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体检人选
考试结束后,各岗位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依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拟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人选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深圳学校官网公布。
(二)组织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等由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深圳学校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予聘用。
(三)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由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深圳学校成立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拟聘人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并对拟聘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学校官网(http://www.dsfzsz.cn/)公示7个工作日。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深圳学校在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无正当理由1年内(自招考公告首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规定的薪酬待遇。
十、其他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填报信息不真实、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本次公开选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次公开选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公开选聘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致电招聘单位咨询。
咨询电话:0755-24136988;咨询时间:2023年10月27日至11月9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执行。
附件1: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深圳学校公开选聘岗位表(1).pdf
附件2: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深圳学校面向全国选聘优秀教师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