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都市圈发展规划》印发实施(附全文)
导语2023年12月2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州、深圳、珠江口西岸、汕潮揭、湛茂五大都市圈发展规划,其中深圳都市圈规划内容见正文。
2023年12月2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州、深圳、珠江口西岸、汕潮揭、湛茂五大都市圈发展规划。
深圳都市圈由深圳、东莞、惠州全域和深汕特别合作区组成,都市圈面积约16273平方公里,是全国人口和经济要素高度聚集、城镇体系和功能较为完善的城镇密集区,区域创新能力居全国前列,内部人员往来密切,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产业分工体系,路网密度全国领先,要素高效流动格局基本形成。
《深圳都市圈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编制,是协调深圳都市圈各城市经济发展、社会民生、要素协同等一体布局的重要依据,是指导深圳都市圈各层次规划的重要纲领性文件。
规划要求,到2030年,深圳都市圈综合经济实力跃上新的大台阶,优势互补的区域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一体化合作机制基本建立,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初步建成具有较高国际知名度的国际化大都市圈。展望到2035年,深圳都市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区域协调发展格局更加完善,跨界区域城乡协同发展达到较高水平,产业体系、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实现全面融合发展,建成具有中国气派、世界水平的创新型、国际化、现代化都市圈。
《规划》以同城化高质量发展为方向,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抓手,着力推动基础设施一体高效、产业专业化分工协作、统一市场建设、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城乡融合发展,加快构建以深圳为主中心、东莞和惠州为副中心、深汕特别合作区为增长极的“一主两副一极”功能区,推动形成由深莞穗发展轴、深莞惠河发展轴、深惠汕发展轴、与珠江口西岸都市圈协同发展轴为支撑的“四轴”区域空间发展体系。
《规划》坚持省级统筹、市县落实的工作机制,要求健全完善都市圈建设推进协调机制,建立区域间成本共担利益共享机制,推动落实都市圈一体化发展重大事项。坚持以规划确定项目、以项目落实规划,要求加强要素保障,强化重大项目管理,组织实施一批关系都市圈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坚持动态管理,鼓励社会参与,要求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扩大都市圈建设中的公众参与,提升规划实施效能。
>>更多有关深圳都市圈内容,可点此查看《深圳都市圈发展规划》全文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回复【规划】获取深圳都市圈发展规划全文、深圳都市圈十问十答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