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深圳市第七高级中学公开选聘教师1名
导语现因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现教育高质均衡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301号)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现公开选聘高中物理教师1名。
一、招考对象、条件及要求
(一)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条件
1.选聘教师须符合以下条件: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年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
2.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3.最低学历为大学本科,最低学位为学士;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需同时符合本科专业要求。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6)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报考时间:2024年3月4日--2024年3月10日
(二)报名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符合招聘条件且有意向的应聘者,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以PDF文件格式发电子邮件至以下邮箱:szqigao@163.com
PDF文件命名格式:报名岗位+毕业院校+姓名(例:高中XX岗位-XX大学(学位)-XXX)。
(三)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
2.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
1.线上报名审核
用人单位在网上报名结束后对考生是否符合公告基本条件和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线上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以网上报名材料为依据,不符合招聘条件者,资格审核不通过。如出现岗位无人报名,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2.注意事项
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获得笔试资格。资格审核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3.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参加笔试人选,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第七高级中学选聘优秀教师报名表》(原件扫描件,空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或户籍本(扫描件,验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验原件,以学信网为准,核验并提供学历学位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书、其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验原件);
(5)证明应聘人符合职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6)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自愿提供)。
(五)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得进入面试;
2.考生须根据本公告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市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4.年龄、年限的计算及获取资格条件截至公告报名首日。
三、笔试
本次考试采取“先专业能力笔试、后面试”进行。专业能力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1.专业能力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或学校官网另行通知。
2.须提供的材料:居民身份证原件。考生身份证遗失的须持临时身份证暂时代替。
3.专业能力笔试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学校根据岗位数量,在专业能力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各岗位按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专业能力笔试合格人数未达上述比例的,可将所有专业能力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者恕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
1.招聘单位在面试前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学校组织招聘工作组开展。所有报名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顺序提供并整理好材料,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将通过电话、短信和学校官网另行通知。
2.须提供的材料:居民身份证原件(考生身份证遗失的须持临时身份证暂时代替)。
3.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应当场公布,并在学校官方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拟聘名额等额的体检人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入围体检名单将在面试工作结束后在学校官方网站上公布。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用人单位成立不少于2人的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学校官方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考察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书面申辩,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异议,事业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相关薪酬待遇。
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学校官网:https://www.sz7g.com/;
联系电话:0755—85259660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民主大道33号(深圳市第七高级中学)
本公告由深圳市第七高级中学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