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石岩创维幼儿园招聘临聘教师

导语本次报名自4月8日起,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参加现场面试。

  招聘岗位及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临聘教师

  岗位基本条件:

  (一)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40岁以下;

  4.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二)岗位条件

  配班教师(短期教师)

  具有学前教育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2年及以上幼儿园教育工作经历者,党员优先。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信息管理员

  岗位基本条件:

  (一)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岗位条件

  1.35岁以下,学前教育或计算机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持健康证及相关有效证件。

  3.熟练使用电教设备、办公软件,具有公众号编辑、视频剪辑经验,性格开朗,善于沟通,有一定的文案撰写经验、有较高的团队合作意识、党员优先。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始(4月8日)。

  2、报名材料:

  (1)宝安区公办幼儿园教师应聘报名表;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5)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模板)。

  扫码下载应聘报名表

  

  

  3、报名方式:

  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后进行,届时请将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第(1)、(6)项材料收原件,(2)至(5)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4、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参加现场面试。请在参加面试时携带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将查验原件并收复印件。

  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幼儿园音体室

  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考察: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资格复审,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聘用:

  拟聘人员考察合格,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一个学期合同)。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按照深圳市有关文件执行。

  咨询电话

  办公室:0755-23213765

  投递邮箱:293137661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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