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航城黄麻布幼儿园招聘配班教师1名

导语本次招聘报名至5月6日上午09:00前,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参加现场面试。

  岗位基本条件

  配班教师1名(短期教师)

  (一)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4月8日以后出生);

  4.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二)岗位条件

  具有学前教育相关专业,本科学历,有2年及以上幼儿园教育工作经历者优先。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6日上午09:00前。

  2.报名材料

  (1)宝安区公办幼儿园教师应聘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配班教师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5)工作经历证明(模板)(附件2)、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模板)(附件3)。

   3.报名方式:

   将报名材料以名字+岗位+电话号码命名,按以上材料序号排序,扫描为一个文档,发送邮箱:369385939@qq.com。

   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后进行,届时请将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第(1)(6)项材料收原件,(2)至(5)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4.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参加现场面试。请在参加面试时携带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将查验原件并收复印件。

  (三)面试

  1.面试时间:以短信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资格复审,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六)聘用

   拟聘人员考察合格,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一个学期合同)。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按照深圳市有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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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1.宝安区公办幼儿园教师应聘报名表

  2.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3.承诺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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