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事法院深圳法庭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2名

导语根据工作需要,广州海事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其中深圳法庭招聘2名。

   一、招聘名额

   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8名,其中院本部5名、深圳法庭2名、珠海法庭1名。另确定成绩合格的前24名为递补人选,后续有岗位空缺时从递补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补录。

   二、书记员岗位职责

   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能熟练掌握计算机记录,法律专业者优先;

   6.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以报名日期计算)。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配偶、父母在广东辖区从事律师职业或在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设立人)的;

   5.其他任职回避或不宜担任审判辅助人员情形的。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截止2024年6月3日17:30前。

   2.报名材料

   (1)《广州海事法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请按要求填写完整并由本人签名;

  (2)个人简历并附上照片;

   (3)身份证(正反面);

   (4)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

   (5)学历学位证书及其认证证明(学信网认证);

   (6)无犯罪记录证明;

   (7)其他材料: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英语、职称等资格证书)、所获表彰奖励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

   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上材料(均为扫描版)和报名登记表(电子版),以电子邮件压缩包形式发至zzb@gzhsfy.gov.cn,并在邮件主题栏中注明发件人姓名和电话号码,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成功发出日期为准。

   4.资格审查

   我院收到报名材料后,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后以电话或短信通知报考人员参加考试。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专业知识等,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2.计算机速录测试:考生按指定内容使用电脑进行打字速录测试,按照考生记录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计分。原则上听打不低于80字/分钟,准确率90%以上。

   3.面试:采取个人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主要考察口头表达、知识储备、仪容仪表等个人综合素质。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30%+计算机速录测试×20%+面试×50%。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体检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广州海事法院官网予以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或考生放弃聘用的,将依次递补。

   八、录用

   聘用后,双方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3年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

   九、薪资待遇

  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和津补贴制度,根据绩效考核、工作年限等,按规定晋升级别等次和发放绩效奖金。试用期工资按80%标准计发。享受年休假、工会福利和出差补助。

   十、其它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使用本人身份证报考,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如因联系方式错误联系不上考生,或考生未及时查看信息等原因影响招聘的,相应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4450649;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 、14:00-17:30。

  广州海事法院

   2024年5月27日

附:广州海事法院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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