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金盾第一幼儿园招聘教师及厨师
导语因幼儿园发展需要,我园拟公开招聘二类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教职工2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
招聘岗位及条件
美术专任教师1名
1.年龄40周岁以内;
2.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方向为美术相关专业;
4.具有幼儿园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厨师1名
1.男50周岁及以下,女45周岁及以下;
2.持有厨师证、健康证;
3.具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4.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工作踏实、吃苦耐劳。
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需符合《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公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深教规[2019]3号)第十七条关于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任职条件的要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内警告或单位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任一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部门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5.有犯罪记录或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从事学前教育的情形;
6.存在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公办幼儿园辞退的情况;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材料
(1)附件1《福田区公办幼儿园应聘报名表》;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5)工作经历证明(社保清单或合同);
(6)任现职现岗证明(文件、聘书、证明等相关材料);
(7)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8)附件2《无违法违纪行为个人承诺书》;
2.报名方式
以上所有报名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电子档按顺序排列发送邮箱275283558@qq.com,文档命名格式:姓名+应聘岗位+联系方式。
3.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年6月2日18:00前截止。
(二)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信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材料初审
1.由我园组织专家组进行材料初审,差额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以电话方式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及形式。
2.由我园组织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审查,上述报名材料须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综合考核
面试、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2.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经我园研究后,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我园公示。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
(附件1:深圳市福田区金盾第一幼儿园应聘报名表)
(附件2:无违法违纪行为个人承诺书)
有关说明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则继续聘用,如不合格,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二)薪酬待遇参照《深圳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过渡期薪酬指引》执行。
(三)本公告由深圳市福田区金盾第一幼儿园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0755 83998950 孙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