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龙岗区小一初一新生学位申请指南(时间+材料+流程)

导语2024龙岗区小一学位申请报名时间是6月5日至6月12日,初一学位申请报名时间是6月6日至6月12日

  2024龙岗区小一新生学位申请指南

  一、组织领导

  在龙岗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之下,成立龙岗区教育局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教育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教育局班子成员组成,成员由各科室长、各教育办主任、各直属学校校长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招生工作的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招生业务科室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各街道教育办、各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人员和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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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时间安排

  1.小学一年级

  (1)网上报名:6月5日至6月12日;

  (2)学校初审:6月5日至6月13日;

  (3)资格审核:6月14日至7月8日;

  (4)查询和复核审核结果:7月9日至7月12日;

  (5)查询录取结果:7月23日。

  2.初中一年级

  (1)网上报名:6月6日至6月12日;

  (2)学校初审:6月6日至6月13日;

  (3)资格审核:6月14日至7月8日;

  (4)查询和复核审核结果:7月9日至7月12日;

  (5)查询录取结果: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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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龙岗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pdf

  附件2:龙岗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pdf

  附件3:龙岗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问答.pdf

  附件4:龙岗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资料采集指引.pdf

  附件5:龙岗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特殊教育学位申请指南.pdf

  附件6:龙岗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初中一年级特殊教育学位申请指南.pdf

  三、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区教育局负责全区招生方案的制订、招生工作的组织及统筹协调工作,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做好全区网上招生报名组织工作,加强部门联动,充分利用政府政务大数据平台进行适龄儿童少年的就读资格验核工作。落实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健全、落实“户籍地”追踪报告制度。依法查处以在家学习、接受“私塾”“读经班”等培训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的行为。

  2.各教育办、学校严格落实招生职责。各教育办要按照市、区招生政策,统筹本服务片区内幼儿园大班及小学毕业班家长的培训与宣传工作,多途径多形式开展招生政策的宣讲和解读工作。各学校要依法依规开展招生工作,统筹本片区对应幼儿园、小学的政策培训与宣传工作。各教育办、学校要引导家长认真阅读学位申请指南(附件1、2)、招生问答(附件3)及学位申请资料采集指引(附件4),及时解答家长疑惑,引导帮助有需要的家长按时报名并准确上传证件资料。

  3.坚持义务教育免试相对就近入学。所有公民办学校都要严格遵守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公民办学校通过面试、面谈、人机对话、体验活动、简历材料等方式为依据的“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违规争抢生源的行为。严格按照《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入学条件招生,不得招收不符合我区就读条件的学生。

  4.刚性实施义务教育招生积分入学制度。所有公民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按要求公开积分标准、积分结果、学位安排及咨询投诉电话等,公开过程中依法做好未成年人隐私保护工作。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及复退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持“鹏城优才卡”或高层次人才证书人员等享受优待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实施教育优待优惠。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求,做好龙岗户籍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附件5、6)。

  5.完善民办义务教育招生管理。民办学校面向全区招生,与公办学校招生同步进行,不得超招生计划招生。小学阶段,由政府统筹招生,按积分高低录取;初中阶段,除政府统筹学位外,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含集团化),其符合龙岗区初一报名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申请直升初中,超过招生计划的,按积分高低录取。

  6.严肃招生纪律,主动接受监督。进一步健全招生入学监督工作机制,开展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各教育办、公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广东省教育厅“六项规定”“九个严禁”要求,接受社会监督,畅通举报受理渠道,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招生行为。

  有关学位申请的具体条件、所需材料、申请流程、学区地段、咨询电话、疑问解答等,请仔细阅读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指南和招生问答。其他未尽事宜或上级部门有最新要求的,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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