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旭景佳园幼儿园招聘5人
导语报名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幼儿园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告知材料初审结果。本次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
招聘岗位及要求
保育员 - 1名
1、学历:高中及以上;
2、年龄:45周岁及以下;
3、专业:不限专业;
4、持有保育员上岗证(按照有关规定,保育员需持有(广东)省、(深圳)市教育、卫生、人力资源和保障等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发放的上岗合格证书);
5、持有健康证;
6、具备以下任意条件者优先:
①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②有幼儿园工作经验。
美术专任教师 - 1名
岗位要求:
1、学历:本科及以上;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
3、专业:美术相关专业;
4、持有教师资格证(根据省市督导相关要求,非学前教育专业的人员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自聘用之日起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续聘);
5、持有健康证;
6、美术专业能力强;
7、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舞蹈专任教师 - 1名
岗位要求:
1、学历:本科及以上;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
3、专业:舞蹈相关专业;
4、持有教师资格证(根据省市督导相关要求,非学前教育专业的人员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自聘用之日起一年内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再续聘);
5、持有健康证;
6、舞蹈专业能力强;
7、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
实习生 - 2名
岗位要求:
1、学历:全日制大专或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需提供学校在读证明或学籍验证);
2、专业:学前教育专业;
3、年龄:25周岁及以下;
4、持有健康证;
5、热爱教育事业,有美术、音乐、舞蹈等特长优先;
6、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优先;
7、实习津贴按照龙岗区教育局文件标准发放。
备注:以上招聘岗位为2024年秋季学期预招岗位,具体到岗时间待定 。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岗位要求所规定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失信惩戒对象;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招聘流程
01 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6日中午12:00截止,有意者请按照报名材料1~8的格式要求及顺序排列合并为1个压缩包文件,文件名及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岗位+电话号码”,投递到指定邮箱:xjjyfh8486@lg.gov.cn我们会有专人跟您联系。
02 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1);【请提交Word文件格式】
2、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2);【请提交Excel文件格式】
3、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4、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5、教师资格证及验证证明(中国教师网上的教师资格认定证书查验页面截图),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证书、职称等相关证书;
6、承诺书(附件3);【请提交签字、盖手指模后的 pdf / jpg 文件格式】
7、证明(附件4):报考人员为?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必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否则不予参加面试;
8、工作经历、荣誉证书等材料(合同、社保、工资单、聘用证书等)。
备注:所有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扫描下方二维码
下载报名附件表
附件1. 报名表
附件2. 报名信息采集表
附件3. 承诺书
附件4. 证明
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聘用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03 材料初审
1、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按照报名情况、基本条件、查阅材料等综合情况,按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2、通过短信或电话告知材料初审结果。
04 综合考核
1、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资格初审入围后会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2、面试方式:具体方式以后续通知为准。
3、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考核事项。综合考核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05 体检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须至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06 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结果进行拟聘人员公示。
07 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有关说明
1、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2、薪酬待遇:参照市区公办幼儿园聘用教职工工资方案执行。
联系方式
1、报考人员如对招聘公告有疑问,可先详细阅读公告,仍有疑问请咨询电话:
0755-28281874 (乔老师),咨询时间:工作日 9:00-12:00 ,14:30-16:30。
2、幼儿园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坂雪岗大道珠江旭景佳园二期小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