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局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局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深圳市龙华区户籍人员;
(二)持有效期内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登记居住地在龙华区的外省市户籍人员(提示:居住在龙华但无居住证的非深圳户籍人员不符合该项);
(三)持有效期内深汕特别合作区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四)深圳市龙华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
(五)在深圳市龙华区居住和生活,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六)驻深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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