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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导语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为做好光明区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光明区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为做好光明区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光明区户籍人员。

  (二)持有深圳市经济特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且居住证最近登记地在光明区(未搬离)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持有效期内深汕特别合作区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四)光明区内普通高等学校(中山大学深圳校区、深圳理工大学)在读研究生。

  (五)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深圳光明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深圳光明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六)驻深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点击下方翻页,查看光明教资认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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