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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教育局关于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告

导语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深圳市教育局的工作部署,现将我区关于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如下

  坪山区教育局关于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深圳市教育局的工作部署,现将我区关于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坪山区户籍人员;

  (二)持有效期内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最近居住登记地在坪山区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持有效期内深汕特别合作区居住证且最近居住登记地在深汕特别合作区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四)坪山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

  (五)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坪山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深圳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六)驻坪山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点击下方翻页,查看坪山教资认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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