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25年11月宝安区面向企业机关单位配租保租房认租申请方式为符合配租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应报相应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作为申请单位统一申请,详细申请地点及申请材料请看正文
认租申请方式
符合配租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应报相应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作为申请单位统一申请。
1.认租时间
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12日(共计10日,9:00-12:00,14:00-18:00)。未在上述规定时限内提交认租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认租本批次房源。
2.认租地点
企业的申请材料提交至注册地所在街道办事处企业服务中心。
新安街道办: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29区宝民一路202-8号,电话:0755-23496142(黄工);
西乡街道办: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903办公室,电话:0755-27932631(卢工);
福海街道办:宝安区福海街道福瑞路1号立新湖创意园2号楼217,电话:0755-85900116(林工);
航城街道办:宝安区凯成二路19号航城街道办事处303办公室,0755-85905812(罗工);
福永街道办: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永大道303号街道办事处万福大厦1204办公室,电话:0755-27392761(张工);
新桥街道办:宝安区新桥街道企安路5号劳动司法大楼803室,0755-27275510(黄工);
沙井街道办:宝安区沙井街道新沙路488号政府大院420办公室,电话:0755-27205345(吴工);
松岗街道办:宝安区松岗街道广深公路428号松岗街道办4楼415办公室,电话:0755-29624031(庄工);
燕罗街道办: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兴达路燕川710大楼2楼经济服务和统计办公室207办公室,电话:0755-27801295(陈工);
石岩街道办:宝安区石岩街道爱群路同富裕工业区执法大楼旁3号楼211办公室,电话:0755-27608438(黄工)。
学校、医院及机关事业单位由单位主管部门统筹。
政策咨询电话:0755-85901848;0755-85901840;0755-23216907。
3.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且有认租意向的单位,应在上述规定的认租时间内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材料:
(1)《宝安区保障性租赁住房认租申请表》;
(2)《企(事)业单位认租申请表》;
(3)申请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4)《职工个人基本信息汇总表》;
(5)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住房专员身份证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申请单位诚信申报承诺书;
(6)申请单位类别为重点企业需提供提出申请时本年度(截至申请时间为止)纳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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