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本地宝APP

2025年11月5日起大陆居民申办往来台湾探亲签注可全国通办

导语 自2025年11月5日起,大陆居民拟往来台湾地区探亲的,可向全国任意一个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探亲签注申请,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

  国家移民管理局2025年11月3日发布公告,决定实施支持扩大开放服务高质量发展10项创新举措,其中一项为“实施大陆居民申办往来台湾探亲签注“全国通办”措施”,内容如下:

  自2025年11月5日起,大陆居民拟往来台湾地区探亲的,可向全国任意一个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探亲签注申请,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

  10项措施原文内容点击查看:2025国家移民管理局推出支持扩大开放服务高质量发展10项创新举措

  深圳往来台湾探亲签注申请事由及条件为:

  探望在台湾定居、长期居住、就业、就学的亲属;尚未取得台湾居民身份的大陆配偶赴台团聚、居留。

  深圳往来台湾探亲签注申请方式:

  (一)本人亲自到深圳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递交申请(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本人提交申请的,应当由监护人或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有以下特殊情形的除外:

  1.持我市签发的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非旅游类赴台签注(定居除外)或持有非我市签发的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已在我市申请过赴台签注再次申请非旅游类赴台签注(定居除外)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2.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及“赴台批件”申请应邀赴台签注,可以由组团单位代办。

  3.执行两岸直航航运任务人员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申请乘务签注,可由所属公司代为申请。

  4.大陆渔船船员从事对台近海渔工劳务作业,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签注,可由所属劳务合作企业代为申请。

  5.赴台团队游领队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团队旅游签注,可由组团社代为申请。

  6.十六周岁(含)以上的深圳户籍居民(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除外),所持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在证件有效期内证件损毁、遗失且申办过程中留存过指纹的,本人在境内可通过“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网上提交换发补发证件申请(不含签注)。

  》》》深圳港澳通行证办理和续签专题

栏目导航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