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26年10月龙华区公租房配租对象为2026年10月20日18:00属龙华区户籍且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系统登记为龙华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详细条件请看正文。
根据龙华区2026年10月20日发布的关于2026年面向龙华区户籍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配租的通告(住保租〔2026〕040号),配租对象及条件如下:
配租对象
为2026年10月20日18:00属龙华区户籍且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系统登记为龙华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其中,以下两类在册轮候人认租本次房源的,须符合我市公共租赁住房收入财产限额标准,且提交认租申请时持有2026年1月1日之后出具的经济状况核对报告:
(一)352号政府令施行之日(2023年8月1日)后提交轮候申请的在册轮候人;
(二)在2025年4月18日至本次操作认租前曾发起经济状况核对并已受理的在册轮候人。
经济状况核对
认租期间,在册轮候人如需申请经济状况核对,请访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https://zjj.sz.gov.cn/),进入“住房保障服务”栏目,在“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登录后,点击“经济状况核对”,线上提出经济状况核对申请后,由主申请人和成年共同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承诺和授权书》《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关于经济状况核对有关事项的提醒告知书》,到深圳市龙华区龙华大道2281号国鸿大厦A座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现场签署并提交材料。
注意:核对结果不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在册轮候人须退出轮候册,如对核对结果有异议的,可提交书面复核申请,若复核结果报告未能在认租截止时间前出具,不纳入本次房源配租对象,经复核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保留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资格。
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52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划定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收入财产限额如下: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收入限额
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4000元(含)以下。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财产限额
3人及以下家庭(含单身居民)财产66万元(含)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财产87万元(含)以下。
相关推荐
深圳保障房房源查询入口:点击查询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房产】,关注后,在对话框发送【龙华公租房】可获取龙华区公租房最新消息、配租公告、申请入口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