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深圳禁摩,电动摩托车绝大部分道路限行。福田、罗湖、南山等 9 个行政区内,仅 107 国道(北起莞深交界处,南至新桥立交)、坪山大道(东起惠深交界处,西至白石路)允许电动摩托车行驶;大鹏新区仅坪西路、鹏飞路等 8 条道路可通行,上述区域之外的其他道路全天禁止电动摩托车行驶。
深圳禁摩,所以电动摩托车只有很少一部分道路可以骑行。
允许骑行范围:
1.福田、罗湖、南山等 9 个行政区内,仅 107 国道(北起莞深交界处,南至新桥立交)、坪山大道(东起惠深交界处,西至白石路)允许电动摩托车行驶;
2.大鹏新区仅坪西路、鹏飞路、葵鹏路、南西路、海滨路、同富路、坪葵路、盐葵路这 8 条道路可通行,上述区域之外的其他道路全天禁止电动摩托车行驶。
对于在我市从事公共设施抢修、警用巡逻所使用的摩托车、经市残联备案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以及按照有关规定注册登记,纳入特种行业备案管理的,不受上述禁止行驶措施限制。
上述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执行,此政策到期后可以关注官方是否继续执行或发布新政策。
内容来源:《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禁止摩托车在部分道路行驶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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