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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光明区公租房认租资格审核结果(第二批)

导语 2025光明区第二批公租房认租资格审核结果已公示,共计2489户轮候家庭提交了认租申请,审核结果请看正文

  根据光明区住建局12月11日发布的关于2025年度第二批面向光明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认租资格核查结果的公示

  本批次公租房于12月1日结束申请, 此次共有2489户轮候家庭提交了认租申请,具体审核结果如下:

  审核结果:

  经核查,认租资格合格家庭2354路,不合格家庭135户,名单和有关信息请看附件。

  公示时间

  2025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

  信息校正

  (一)认租家庭的居住证、婚姻状况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须于初审公示截止时间前完成信息变更事宜。信息变更方式为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

  网址:https://zjj.sz.gov.cn/ztfw/zfbz/?from=index

  离异变更事项需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光明区行政服务大厅(深圳市光明区牛山路与德雅路交汇处)申请变更(节假日除外,需预约取号)。

  (二)认租人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对驳回认租申请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节假日除外)。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认租人认同本次公示信息。

  放弃认租申请

  认租家庭如有放弃本次房源认租意向的,主申请人应当在公示期内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公共租赁住房”—“撤销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提交放弃本次认租的申请(网上撤销本次认租项目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7日18:00前)。

  网址:https://zjj.sz.gov.cn/ztfw/zfbz/?from=index

  投诉举报和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或光明区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

  (一)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29102063,地址:光明区科联路与同仁路交叉口东南侧科润大厦11楼。

  (二)光明区房屋事务中心,投诉举报电话:23696012,地址:光明区科联路与同仁路交叉口东南侧科润大厦11楼。

  (三)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为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重要提示

  (一)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残疾及抚恤定补优抚等信息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已选定住房的,不予签订租赁合同。

  (三)合格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其他家庭成员为非共同申请人。非共同申请人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的规定。

  (四)选房序位将在选房公告名单中进行调整。

  (五)公示结束后,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于近期发布选房通告,并公布选房名单。具体时间安排以正式公布的时间为准。

  附件:

  1.2025年度第二批面向光明区户籍在册轮候认租家庭认租资格核查合格名单

  2.2025年度第二批面向光明区户籍在册轮候认租家庭认租资格核查不合格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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