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根据福田区住建局2025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面向福田区高质量发展企业人才定向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告,配租对象是2025年福田区高质量发展企业名录内企业员工,详细申请条件及材料如下:
福田区高质量发展企业人才定向配租保租房配租对象:
为《2025年福田区高质量发展企业名录》内企业的员工,详细名单可【点击此处观看】
申请条件
(一)按照规定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以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三)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均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
(四)申请人具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相关条件;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不受人才引进迁户年龄条件限制(深圳市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详见附件2)。
申请材料
认租申请人应当通过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系统线上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初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离婚证明材料;再婚的提供结婚证及前段婚姻离婚证明材料;丧偶的提供丧偶证明材料;未婚的无须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三)申请人与子女的关系证明(户口簿、出生证、收养证明、公证书等);
(四)申请人与就职单位签订的有效全职劳动合同;
(五)入住人及配偶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和政策性住房信息查询结果单;
(六)申请人的《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七)符合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的证明材料;
认租本批次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优先配租人员,在提交上述申请材料的基础上,还应当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勾选具有博士学位的,应当提交博士学位证书;
勾选任职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当提交其单位出具的高级管理人员全职工作证明。
上述材料中提交学历或学位证明的,以下情况还需提交相应材料:
1.2002年之前毕业的,需另行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历需另外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国外或港澳台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认租家庭应当确保提交的申请材料清晰、规范和完整,未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的,将影响本次认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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