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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深圳罗湖区第一批公租房申请条件(2月)

导语 2026年2月11日,罗湖区新一批公租房开始配租,申请条件首先要满足是罗湖区户籍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公租房在册轮候人,详细申请条件请看正文。

  2026罗湖区第一批公租房申请条件(2月)


  根据罗湖区住建局于2月11日发布的关于2026年度第一批面向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辖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告(住保租〔2026〕002号),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网上认租时间为2026年2月11日10:00至2026年3月9日18:00,共27天。

  一、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

  (一)2026年2月10日18:00前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登记为罗湖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

  (二)符合我市公共租赁住房收入财产限额标准,且提交认租申请时持有【2025年8月10日】之后出具的经济状况核对报告;或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

  注:经济状况核对已转为常态化受理,在册轮候家庭日常如需申请经济状况核对,请访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进入“住房保障服务”栏目,在“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登录后,点击“经济状况核对”,提出经济状况核对申请。

  经济状况核对申请入口:点击此处进入

  2.本次配租获得住房的认租家庭按352号令签订租赁合同,后续管理按照352号令相关规定执行。选定住房并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后,认租家庭将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

  二、配租面积标准

  一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47㎡以下的住房;

  二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57㎡以下的住房;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70㎡以下的住房;

  四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所有房源。

  注:家庭人口数按照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予以确定,认租家庭自愿认租低于其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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