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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坪山区安居梓和苑安居房选房通告(3月)

导语 2026年3月18日坪山区安居梓和苑安居房选房通告已发布,选房时间为2026年3月21日上午,房源选完即止,详细选房有关事项请看正文

  2026坪山区安居梓和苑安居房选房通告(3月)


  根据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发布的关于安居型商品房选房的通告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坪山区安居梓和苑安居型商品房选房安排如下:

  一、选房名单和排位

  经审核,本批次住房合格认购申请家庭共计16户。根据2026年3月18日公证摇号结果,确定本批次住房终审合格认购申请家庭两房户型第一队列【2户】、第二队列【11户】及三房户型第一队列【2户】、第二队列【1户】的选房名单和选房顺序,具体名单及选房排位详见如下:

  【二房户型第一队列】【二房户型第二队列

  【三房户型第一队列】【三房户型第二队列

  (一)选房时间

  本批次住房两房户型队列、三房户型队列的选房时间为2026年3月21日上午,房源选完即止,具体选房场次及时间安排如下表:

  认购申请家庭应于2026年3月18日18:00起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一>“住房保障服务”一>“安居型商品房认购申请”(“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上方)一>登录系统后选择打印选房通知书。

  【点击此处进入“住房保障服务”页面

  (二)选房地点安排

  深圳市坪山区坪山大道1215号安居梓和苑接待中心(地铁14号线沙田站C出口)。

  【点击详见选房交通指引

  二、选房规则

  (一)认购申请家庭如已签订其他保障性住房项目认购协议书,且认购协议书仍有效的,不能参加选房。

  (二)认购申请家庭只能选择其所在选房队列及其认购意向项目中的一套住房,不能选择其他队列的房源。

  (三)认购申请家庭应在规定的选房场次开场前到达选房现场签到等待选房。

  已签到的认购申请家庭选房排序到位,经现场呼叫三次仍未到场的,视为放弃其选房顺序。认购申请家庭因未签到错过其选房顺序,但在当日选房结束前到达现场签到,可在签到当场选房结束后按原选房排位的先后顺序依次补选房,房源选完即止。

  选房排序到位且其所在选房队列及其认购意向项目有待选房源但未选定住房的,均视为主动放弃本次选房。

  (四)认购申请家庭已选定住房但未在当日选房结束前签订认购协议书,或已签订认购协议书但在当日选房结束前书面声明放弃所选定住房的,视为主动放弃本次选房。

  (五)若房源所属项目的住房在当场次全部被选定,当场次的弃选住房在当场次规定选房时间结束后,先由当场次排在最后选定住房的家庭之后的无房可选家庭,按照选房排位的先后顺序依次选房,若未被选定,再由错过选房顺序但在当场次选房结束前到达现场签到的家庭按原选房排位的先后顺序依次补选房。

  (六)租住保障性住房的认购申请家庭,在签订安居型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后,应及时咨询市本级或者所在区的住房保障部门办理租住住房延期退房的相关手续。

  三、注意事项

  (一)认购申请家庭应当按照选房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携带选房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储蓄卡(余额超过人民币2万元,用于缴纳2万元认购定金)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选房。

  (二)认购申请家庭选定房号后,应按规定当场缴纳认购定金人民币2万元,并签订认购协议书。

  (三)选房工作结束后,于当日24:00前,认购申请家庭可登录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链接地址:https://www.szpsq.gov.cn/pszfbzzx/gkmlpt/index )查看选房结果。

  (四)认购申请家庭委托其他人选房的,被委托人须提供经公证的选房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五)已选房的认购申请家庭应按照认购协议书的约定按时缴纳购房款并签订买卖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买卖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认购。

  (六)选房名单发布后至签订买卖合同前,经复核不再符合认购申请条件的,不得参加选房或签订买卖合同。

  四、项目咨询电话

  安居梓和苑项目咨询电话:0755-86266999,接听时间:9:00-12:00,14:00-18:00。

  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业务咨询地址及电话

  咨询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6号至38号窗口。

  咨询电话:0755-85209132、0755-8453871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3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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