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罗湖家长速看!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申请温馨提示来了,为方便广大家长提前准备好适龄儿童、少年秋季学位申请相关材料以便顺利入学,现根据有关政策就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申请相关重要事项提醒,详见正文
罗湖家长速看!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申请温馨提示来了→
@各位家长,为方便广大家长提前准备好适龄儿童、少年秋季学位申请相关材料以便顺利入学,现根据有关政策就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申请相关重要事项提醒如下
关于2027年以租房形式申请学位的证明材料说明
*以租房形式申请学位的,父母应在本市没有住宅房产并在租房地址实际居住,申请学位时须提供父母在深圳市没有住宅房产的查询记录(即无房证明)。
(一)使用《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申请公办学位的办证要求
租赁有合法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须在2026年4月30日(含)前办理《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以初始发证日期为准),且租赁有效期延续至2027年9月30日(含)后,且用于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信息未被锁定。
(二)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的相关要求
租户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其租住房屋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特殊住宅类房屋,一套住房只有一户登记且房屋地址信息未被锁定。须提供学位申请家庭与学区内房屋业主签订的与居住信息登记地址一致的租房合同,租赁有效期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含)后。租户须在2026年4月30日(含)前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含监护人)。
出租、承租双方信息发生变化时,应主动如实向有关部门进行居住信息登记更新,保证其所申报的信息真实准确。
学位申请人父母须对其所提供的居住信息、租房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
(三)如学位申请人成功入读申请的公办学校,将对其提供的房屋信息按相关规定进行学位锁定
教育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上门进行实际居住情况核查,如发现学位申请家庭没有实际居住或提供虚假居住材料申请学位,将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资格,并将相关线索报告公安机关做进一步处理;如已入读公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对相关学生学籍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处理。
※注:以上提醒如与上级出台的新政策、规定不符的,则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关于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政策的提醒
罗湖区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具体的申请条件、申报流程等招生政策,以正式发布的2026年新生入学申请指南为准。家长可先登录“罗湖教育信息网”官网(网址:https://www.luohuedu.net/)或关注“罗湖教育”微信公众号,参考罗湖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新生入学申请指南。感谢各位家长对罗湖教育的支持!
招生咨询方式
22185706(公办)
22185748(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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