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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医保并入住院医疗如何就诊、住院

更新时间:2013-09-28 11:12:47

少儿医保并入住院医疗,参保少儿是否绑定社康中心?

住院医疗保险目前门诊就诊实行的是在绑定社康中心首诊,需要时进行逐级转诊。但少儿不同于成年人,病情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单纯统一在绑定社康中心不利于就医。所以参保少儿绑定就医分为两种情况:

A、14周岁以下的少儿:

这部分少儿门诊可以选择绑定一家社康中心,也可以选择绑定一家市内二级或二级以下医院门诊就医;

B、满14周岁以上的少儿:

其机体发展已较为完善,发病率和成年人差不多,所以该部分人员和成年参保人一样在绑定社康中心就医。

少儿医保并入住院医疗,如何绑定就诊社康中心或医院?

A、14周岁以下的参保少儿可选择以下几种方式绑定其门诊就医的医院或社康中心:

(1)首次参保的人员可在递交参保资料时,选择居住地附近的社康中心或医院;

(2)登录深圳市社保局的网站,通过个人网上申报系统选择绑定居住地附近的社康中心或医院;

(3)到就近的街道、社区或社保机构办理绑定;

B、满14周岁以上的参保少儿及大学生可选择以下几种方式绑定其门诊就医的社康中心:

(1)直接到所要绑定的社康中心进行绑定;

(2)登录深圳市社保局的网站,通过个人网上申报系统绑定门诊就医的社康中心;

(3)首次参保的人员可在递交参保资料时选择绑定门诊就医的社康中心。

医院与社康的名称见社保局网站:www.szsi.gov.cn

少儿医保并入住院医疗,参保人绑定社康中心有何具体规定?

14周岁以下的参保少儿只能绑定一家社康中心或者绑定一家二级及二级以下的医院作为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满14周岁的参保人只能绑定一家社康中心作为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

参保人绑定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之后1个月之内不得更改所绑定的门诊就医的社康中心或医院。1个月之后,可以重新选择绑定新的社康中心或医院。因为参保人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中有一部分是进入参保绑定的社康中心所在的结算医院的门诊统筹基金,如果参保频繁更换绑定的社康中心,将会导致医院结算出现混乱,无法划入门诊统筹金。

少儿医保并入住院医疗,参保人满14周岁可到原绑定医院门诊就医吗?

不可以。参保少儿满14周岁以后,其原来是绑定医院作为门诊就医的,应重新选择一家社康中心作为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将不能再在原来绑定的一级或二级医疗门诊就医了。

参保人患门诊大病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前,应办理哪些确认手续?

1、参保人到诊断医院进行门诊大病确认时,须准备4张一寸免冠照片,参保人既往已确诊患有门诊大病、且近1个月继续用药治疗者,应同时向诊断医院的主诊医师提供近一个月门诊就诊记录及原确诊该疾病相关资料(如近半年内的出院小结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2、到指定的诊断医院相应专科申请;

3、专科主诊医师填写《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诊断证明书》(以下简称《证明书》),参保人领取回执(证明书第四联);

4、参保人凭从主诊医生领取的证明书回执,在15个工作日后到诊断医院医保办查询诊断结果,若确认为门诊大病,则领取《证明书》及《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专用门诊病历》。

少儿医保并入住院医疗,原少儿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确认患病少儿,还需再进行门诊大病确认吗?

不需要。原来已经少儿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确认的,不需再次确认,直接可享受住院医疗保险规定的门诊大病待遇。

少儿医保并入住院医疗,其住院还需在少儿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

少儿医疗保险并入住院医疗保险以后,其原来的少儿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随之放开,患病的参保少儿可以在我市任意一家医疗保险定点医疗保险住院就医。

少儿医保并入住院医疗,参保人住院时应提供哪些资料?

参保人在办理入院手续时应出示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在入院证明书上由本人或家属签名并按指纹。

办理入院手续时不能提供社会保障卡的,应在办理入院手续之日起三日内提供,逾期不提供的,其住院医疗费用不予记账,正在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在制卡期间可凭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回执”(社保征收部门打印)办理住院手续,参保人出院时已领取到社会保障卡的,直接在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帐,出院时未领取到社会保障卡的,先垫付现金,待领取到社会保障卡后再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帐。

少儿医保并入住院医疗,什么情形下可转诊市外医疗机构?

参保少儿及大学生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转往市外医疗机构就诊:

1、经本市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检查会诊仍未能确诊的疑难病症;

2、本市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目前无设备或技术诊治的危重病人。

市外接受转诊的医疗机构应当是与转出医疗机构同级及以上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少儿医保并入住院医疗,异地就医如何办理转诊手续?

1.参保少儿及大学生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诊治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转往市外医疗机构就诊:

(1)所患病种属于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公布的转诊疾病种类;

(2)经本市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检查会诊仍未能确诊的疑难病症;

(3)属于本市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目前无设备或技术诊治的危重病人。

转诊手续办理步骤如下:

(1)由本市收诊的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的主诊医生提供病历摘要,提出转诊理由;

(2)由主诊医生填写一式两联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审核申请表》;

(3)由转出医院科主任签署意见,交医务办或医保办审核并加盖医院公章后,属于定点医疗机构自行核准的疾病,可以转往市外医疗机构诊治;属于市社保机构核准的疾病,经市社保机构核准后可转往市外医疗机构诊治。

(4)接受转诊的医疗机构应当是转出医疗机构同级或以上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2、肿瘤病人转深圳医疗保险广州定点医院:

患肿瘤病或疑患肿瘤病的参保少儿及大学生可申请转往由深圳市医疗保险在广州定点医院就诊。

肿瘤介绍信办理步骤如下:

(1)向具有开具肿瘤转诊介绍信资格的医院提出转诊申请;

(2)经医院核准,开具《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到广州定点医院就医介绍信》并开通网上登记;

(3)凭《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到广州定点医院就医介绍信》、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到已登记开通的广州定点医院住院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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