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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自主产权房公积金提取问答

更新时间:2018-07-13 10:08:51

  【本地宝编辑按】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购买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

市内自主产权住房公积金提取,请详见办事易频道文章:本市内具所有权住房提取业务办理指南>>>

  1.租房提取和购房提取的转化

  发布内容: 您好!请问如果2011年9月底我申请了公积金租房提取后,假设我2012年又在异地或深圳买了房(第一套房)是否可以结束租房提取,转为买房的提取方式

  回复内容: 您好!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可申请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若职工在深圳购房后,在本市范围内拥有具有所有权的住房,不符合租房提取的条件,则不能再申请租房提取公积金。职工可以购房、偿还本市范围内住房贷款本息可申请个人账户内存储的公积金余额。谢谢!

  2.家庭成员合计二套房及以上的,还贷如何提取

  发布内容: 妻子和其父亲已共同拥有一套房产(房产证上已写有她们两个人名字),后来按揭买了一套房产(写的是本人的名字),请问这种情况下申请住房公积金还贷是按一套房还是按二套房算?

  回复内容: 您好!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的房屋产权套数按照职工申请提取公积金时在产权登记中心登记的数量进行统计。根据您的描述,职工申请还贷提取时按照两套住房计算,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谢谢。

  3.婚前、婚后房屋情况变更公积金提取

  发布内容: 婚前男方已有一套住房无贷款,女方名下有一套住房正在还贷款,如果在提取时女方没结婚是按百分之百提取吗?结婚后夫妻俩是按百分之百还,还是按第二套房百分之六十还?谢谢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女方在未婚前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按首套房计算可提取额,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若婚后再提取的,夫妻双方合计按两套住房计算,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且夫妻双方每月合计可提取额为不超过上月时间还贷额。

  4. 发布内容:能不能先按年度12个月提取,然后再办理委托提取?否则里边原有的钱岂不在永远无法以还贷名义提出?

  回复内容: 您好!按照您的描述,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贷款本息的,职工可先选择非按月委托一次性提取,再选择按月还贷委托提取,每月提取一次。职工未选择按月还贷委托提取的,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一次,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提取申请应当自每次还贷行为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提出。谢谢。

  5.关于上年度公积金累积提取问题

  发布内容: 如果上一年没有提取的剩余额度,在这一年可以一起提取?如果是这样,那这一年每月提取额就超过了当月缴存额的一半。怎么办?

  回复内容: 您好!职工当年度未提取住房公积金,可累计提取。

  例如:职工从2011年1月份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2011年12月未提取租房租金,2012年12月申请提取,则可提取额为当月月应缴存额*50%*24个月,谢谢。

  6. 我的问题比较多比较麻烦,感谢耐心回答

  发布内容: 本人于2008年12月购买双拼房(两套),购房合同和发票日期为2008年12月,契税和房产证日期为2009年11月,现在能否按住房消费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如果不能,是否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夫妻两人每月存缴金额合计3000元,还贷金额为2000元。公司从2009年5月开始补缴公积金,个人从2010年12月开始补缴公积金,账户余额为30000元,是否可以先一次性提取2010年12月至2011年8月期间还贷的额度,此后,再和公积金中心签订还贷按月还贷委托提取协议,进行每月提取?

  回复内容: 您好!职工购房情形发生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相隔在两年以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情形发生时间以相关收据、发票和税票等凭证开具时间计算。职工的还贷行为发生在职工按照《暂行办法》缴存公积金职工的,职工也可申请还贷提取公积金。按照您的描述,职工申请还贷提取时,可先申请一次性提取2010年12月起的可提取额(非按月委托还贷提取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一次,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此后再与公积金中心签订按月委托还贷提取协议,进行按月委托还贷提取。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谢谢!

  7. 这种情况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么

  发布内容: 本人于2008年年底购房,购房合同和购房收据上面的日期为2008年11月,但是契税发票和房产证上面的日期均为2009年12月,这种情况可以按住房消费提取么?规定的两年内,是以房产证和契税发票日期为准,还是以购房合同上面的日期为准?

  回复内容: 您好!职工的住房消费行为发生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公积金的时间相隔是在两年内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情形发生时间以相关收据、发票和税票等凭证开具时间计算。谢谢!

  8. 关于购房时间

  发布内容: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购房时间的认定,因为开发商办理税票时间比较拖后,导致税票时间比房产证上的时间晚很多,这是以哪个时间为准。如果房产证上写的购房时间是2009年6月,税票是2011年2月。按照规定上写的2年内购房可以提取的相关规定,以哪个时间计算?按2009年6月就是2年前了,按照2011年2月就是两年内了。

  有如果这套房子是第3套房的话,按照2009年购房的话可以提取公积金,按照2011年购房的话又不能提取。我个人认为购房时间实际消费时间应该是2009年,因为从那时起就已经支付了首期并按月进行月供了。

  回复内容: 您好!职工购房消费情形的发生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应相隔在两年以内,住房消费情形发生时间以相关收据、发票和税票等凭证开具时间计算。按照《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补充通知》(深府办(2010)82号发布)的规定,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谢谢!

  9. 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发布内容: 问题1:2009年购买的住房,属双拼房(即一套房有二本房产证),贷款购房时只有一份贷款合同,请问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按一套房还是两套房,什么时间可以提交申请,如何申请?

  问题2:夫妻双方都有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否双方可以同时申领?

  回复内容: 您好!

  1、职工的房屋套数按照申请提取时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在房产登记中心登记的房屋套数进行统计。按照您的描述,双拼房有两个房产证,职工在申请还贷提取时,按照职工及其家庭成员拥有二套房计算可提取额。如职工申请还贷提取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

  2、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职工家庭成员的住房消费,即夫妻双方均可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家庭成员的住房消费,如(购房、偿还本市住房贷款本息、其他住房消费等)。

  10. 针对个人目前情况是属一套房还是二套房

  发布内容:2009年将深圳唯一的一套住房卖掉了,2010年底又买了一套,如今是深圳唯一的一套住房,并且房产证上只有我一个人的名字,我夫妻二人属深户,但妻子在异地有一套房,请问针对我目前的这种情况属于一套房还是二套房?

  回复内容: 您好!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的房屋产权套数按照职工申请提取公积金时在产权登记中心登记的数量进行统计。根据您的描述,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合计按二套房计算。谢谢!

  11. 一般要符合那些条件,才可以提取公积金?如没有达到条规的要求,是不是不可以提取嘛?

  回复内容:1.职工购房、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贷款本息、用于其它住房消费行为等符合提取条件的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2.非户籍职工与单位职工劳动关系离开深圳,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或户籍职工户籍迁出本市、退休等可申请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

  3、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4、若职工是暂时性离职,还需到深圳的其他企业就职的,不符合提取条件,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12. 发布内容: 我在宝安区,我去龙华支行跑了两次都没有号,问一下是不是在宝安区别的支行也可以区啊

  回复内容: 您好!2011年9月28日前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需到联名卡发卡银行的任一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 9月28日后,除首次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仍需到联名卡发卡银行的任一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外,职工可到中行、招行、中行的任一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均可办理。谢谢。

  13. 发布内容: 今天去建行提取存量公积金,可是要输房产证号,我的是在建新房,房都没交怎么会有房产证。难道有贷款合同还不够嘛?

  回复内容: 您好!职工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时,可申请提取社保存量住房公积金。若职工没有房产权属证书的,职工可提供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或个人住房抵押按揭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其他相关材料办理。

  14. 发布内容: 您好,我在2008年8月份在深圳购买了一套房子,但是在2010年1月份又把房子卖掉了,购房合同、贷款合同都还有,请问现在是否可以申请存量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谢谢。

  按照我的理解,只要曾经购房过,就可以提取存量住房公积金。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的房屋产权套数按照职工申请提取公积金时在产权登记中心登记的数量进行统计。按照您的描述,若职工将房子卖掉后,现申请提取时职工及家庭成员无房产的,则不能以购房提取存量住房公积金余额。谢谢!

  15. 深圳购买军产房可否提取公积金?

  发布内容: 我原有1套自住商品房,因面积小,用商品房抵押贷款又购置了1套军产房,请问可申请用公积金还贷款本息吗? 申报时所有权住房总套数应算2套吗?

  回复内容: 您好!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提取规定的自住住房包括普通商品房,安居型商品房,政策性保障性住房,不包括军产房,故军产房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谢谢!

  16. 发布内容: 你好!1号文件第六条在同一时间段内,职工仅能选择一项住房消费情形提出申请,并不得重复申请;我想问一下,这个同一时间段是怎么理解?具体指多长时间呢?我把之前的余额一次性提取出来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后,是否可以用以后每月的缴纳额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谢谢!

  回复内容: 您好!《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中的同一时间段内是指同一个月内,职工仅能选择一项住房消费情形提出申请,并不得重复申请。按照您的描述,职工可先选择购房提取个人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之后再选择偿还本市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但两者不可在同一时间段内同时申请。谢谢!

  17. 发布内容: 请问我是2008年在深圳买的商品住房,现在可以用购房提取这一条提取公积金吗?

  回复内容: 您好!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中规定,职工购房消费发生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应当相隔在两年以内。住房消费情形发生时间以相关收据、发票和税票等凭证开具时间计算。根据您的描述,职工2008年购买的住房不符合购房提取条件,若符合条件,您可选择还贷提取或其他住房消费情形提取个人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谢谢。

  18关于提取公积金偿还本市商业贷款本息的问题

  发布内容: 我想将住房公积金的余额提取出来提前还贷,以及按月提取偿还家庭唯一性住房。

  请问这两个可否同时申请, 不可以的话,多长时间后才能申请第二种提取类型?如果当初购买首套住房的时间是09年4月现在还能否取余额提前还贷?

  回复内容: 您好!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在同一时间段内,职工仅能选择一项住房消费情形提出申请,并不得重复申请。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根据您的描述,职工可先选择一次性还贷提取,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一次,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次月可再申请按月委托还贷提取。谢谢!

  19. 发布内容: 我曾于2007年在外地贷款购买一房,2009年调动至深圳后,外地贷款购买的房子于2009年卖掉在深圳贷款购买一住房,户口也由外地转到深圳。

  目前家中仅有一套住房(含外地),想咨询下,我申请提出公积金还贷款时,是按缴纳金额(月缴纳额小于月按揭额)的百分百提取还是百分之六十提取?

  回复内容: 您好!职工购房的消费行为发生时间与申请提取的时间间隔是在两年内的,且现在偿还本市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可申请购房提取后再申请还贷提取。按照您的描述,您本人及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还贷提取的,职工及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上月实际还贷额。谢谢!

  20.发布内容:婚前男方已有一套住房无贷款,女方名下有一套住房正在还贷款,如果在提取时女方没结婚是按百分之百提取吗?结婚后夫妻俩是按百分之百还,还是按第二套房百分之六十还?谢谢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女方在未婚前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按首套房计算可提取额,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若婚后再提取的,夫妻双方合计按两套住房计算,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且夫妻双方每月合计可提取额为不超过上月时间还贷额。

  21. 关于公积金“提取”二字的理解。

  发布内容:请问提取是指办理完一切手续后到公积金业务网点去提取现金还是通过公积金账户转账到我所要使用的银行账户上(比如我要提取公积金用于物业服务费)是怎么操作的一直不明白,请解答,谢谢!

  回复内容: 您好!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后,准予提取的,由受公积金中心委托的商业银行办理支付手续,银行直接将资金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储蓄账户中。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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