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入学及录取办法
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办法
福田区公办学校实行积分入学,积分由基础分和加分两部分构成(具体积分办法附后)。对深圳市户籍和符合我市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儿童进行积分,按志愿先后顺序以及积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未被志愿学校录取且选择服从调剂的学生纳入全区统筹调剂。
在积分相同的情况下,采用同分原则:
1.积分相同的,户籍优先,按照福田户籍、深圳市其他区户籍、非深户籍顺序依次录取;
2.积分、户籍相同的,购房类优先于租房类;
3.积分、户籍、住房类型相同的,居住时间长的优先;
4.积分、户籍、住房类型、居住时间相同的,监护人一方在深连续累计缴纳社保时间长的优先。
备注:
①申请儿童和父母不能提供有效的加分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②连续居住加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如时间中断超过1个月,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时间开始计算。
③社保累计加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
学位申请锁定政策
(一)福田区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申请住房锁定政策,学区内同一套住房只提供一个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同一父母多个子女不受此限制),在该学位锁定期间,其他家庭不得重复使用该住房申请学位。
(二)福田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均实行学位申请住房锁定政策。录取到我区公办小学学校一年级就读的,学位申请住房将锁定6年;录取到我区公办初中学校初一年级就读的,学位申请住房将锁定3年;转学插班到我区公办中小学校就读的,锁定时间为转学插班入读时间至同一学段毕业时间。
温馨提示:住房锁定情况点此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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