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指南
更新时间:2021-06-23 08:41:00
已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协议》的职工,执行按月还贷委托提取期间,在贷款银行提前归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含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部分)部分或全部个人住房贷款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详见正文。
更新时间:2021-06-23 08:41:00
已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协议》的职工,执行按月还贷委托提取期间,在贷款银行提前归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含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部分)部分或全部个人住房贷款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详见正文。
已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协议》的职工,执行按月还贷委托提取期间,在贷款银行提前归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含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部分)部分或全部个人住房贷款的,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7.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1.职工选择此提取情形的时间须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协议》有效期内;
2.职工对纯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中公贷部分进行提前还款的,提前还贷的金额将在次月通过还贷委托提取,不能通过此项提取情形申请提取;网上预约,柜台办结。
网上预约方法,请参看:深圳住房公积金预约指南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业务当场办结,资金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
办理地点:
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取深圳公积金业务预约办理查询入口/网点查询/公积金提取和缴纳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