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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通纪念卡、销售卡退卡换卡说明

更新时间:2008-11-26 14:01:45

  纪念卡特殊说明:

  纪念卡是深圳通公司发行的具有纪念意义和收藏价值的销售卡。

  纪念卡按深圳通公司确定的价格进行销售,纪念卡的使用方法和范围与租用卡完全相同。

  纪念卡押金及透支

  本卡为不记名卡,无押金,不办理挂失,不可透支。

  纪念卡的购买、充值

  本卡的购买、充值可在“深圳通业务代理点”办理。

  本卡可反复充值,卡充值额为50元整数倍,每次最高充值额为500元,卡内最高储值额不超过1000元。

  退卡业务

  卡面完好、卡片可读的纪念卡不办理退购卡费用的业务。

  纪念卡的质保期为一个月,从售卡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内卡面完好无损,芯片不可读的纪念卡,可办理退卡(退购卡费用和余额)业务,卡片回收。

  纪念卡在质保期内,卡面损坏的深圳通纪念卡只能退卡内余额,不退购卡费用。

  超过质保期的可读纪念卡,只办理退卡内余额业务,卡内余额50元以下的,当场退卡内余额,超过50元的,或购卡后未进行消费的,不受理退卡内余额业务,请持卡人根据自身消费需要进行适量充值。

  超过质保期的不可读的纪念卡,只退卡内余额。

  退换卡业务办理地点:深圳通客服中心(深圳市深南中路电子大厦首层101室)。

  卡面损坏是指:出现卡折叠、断裂、裂开、涂鸦、张贴异物、卡面刻划模糊、缺边、缺角、打孔或湿水导致卡受损等现象。

  可读的纪念卡退卡内余额后,将不得再次充值和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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