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签证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更新时间:2008-12-03 16:11:23
敬告读者
一、所有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格一律免费发放。
二、所有照片遵循本网站提供的标准,任何受理机关不得指定照相地点。
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不批准其出境申请: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3、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4、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5、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急事急办
具有下列特殊情况之一的,凭相应的证明材料,可以申请急事急办:
1、出国出境治病,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探望危重病人,提供对方的疾病证明或要求去探望的电报。
2、出国出境奔丧,提供有关机构签发的死亡证明或使、领馆发出的处理死者后事的通知。
3、前往国入境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
4、公安机关认为确属紧急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申请急事急办,须填写《公民因私事出境“急事急办”申请表》,由地级以上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直接受理、审批后报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制证中心制证。申请急事急办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办妥护照。
办理加急手续的申请人要求自行直接到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领取护照的,审批机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开具办理加急手续证明给申请人。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加急证明、回执到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领取护照。
查询办证情况途径
1、拨打当地电话96897;
2、选择手机发送审批状况(申请人自愿选择);
3、拨打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咨询电话或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咨询电话;
4、网上查询。
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递交申请时,应向受理申请机关索取电脑打印的受理回执。无受理回执的将视为未曾受理。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申请材料后不发回执的,可拨打投诉电话和到上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二)申请人可根据需要选择邮政速递和手机发送审批状况信息服务。邮政速递收费全省各地统一为15元人民币,省公安厅制证完毕后,市内的申请人可在当天内领取到往来港澳通行证,市外的可在2天内送达。
选择手机发送审批状况信息服务的可通过短信告知你:
1、申请表在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的时间和预计证件办理完毕的时间;
2、申请表是否通过审批。若未通过审批,则通知你原因或需要补办的其他手续;
3、通知你证件已经制作完毕,可以到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或已通过邮政速递将证件寄出。选择手机短信通知的,每一条短信电信部门收取服务费1元,各类服务在申请表上已注明,在申请表上打勾即可。
(三)为让群众及时领取证件,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特别作出规定:首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可持急事急办证明、受理回执以及本人身份证于工作时间下午4时到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受理大厅领取证件。其中节假日期间领证时间分别是:周末期间为星期天上午10时到12时;春节、五一、国庆7天长假期间为假日的第3、6天上午的10时到12时。已持有效通行证的申请人可凭受理回执和本人身份证直接到所在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往来港澳证件。
相片标准
1、照片为持证人近期直边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光面相纸)。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照片只限一人。
2、照片背景为蓝色,其他颜色不予受理。
3、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着深色上衣。一次性快相、经翻拍的相片或采用各种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
4、原始照片人像尺寸规格:
半身证件照:48毫米X33毫米;
头部宽度:21--24毫米;
头部长度:28--33毫米。
相片标准 领证方式
申请人可凭《受理申请回执》和本人身份证直接到公安机关领取证件,也可以选择邮政特快专递,由邮政部门直接将证件送给申请人。急事急办的可凭急事急办证明和受理回执以及本人身份证直接到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领取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