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失业保险缴费标准(缴费比例/缴费基数)
更新时间:2024-02-02 18:27:00
更新时间:2024-02-02 18:27:00
1.深圳失业保险参保范围
特区内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及其职工都应当参加失业保险,并按照标准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2.国家规定的失业保险参保范围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
本地宝温馨提示: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
缴费基数
职工缴费基数:
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基数由按照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按照本人工资。
职工缴费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2360元)。本人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为基数计算缴费。
单位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缴费基数调整为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的缴费工资之和。
缴费比例
深圳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分为用人单位缴费比例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两个部分:
单位缴纳:0.8%
个人缴纳:0.2%
单位代缴
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政策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失业保险缴费标准政策来源链接:https://7.u.mgd5.com/c/cxjz/4fx1/index.html
最低工资标准政策来源链接:http://hrss.sz.gov.cn/xxgk/qtxx/tzgg/content/post_9399578.html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可获取深圳失业金申领/每月资格核对/停领入口、领取金额及时间、申领流程以及失业登记申报入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