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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失业保险金停止领取办理指南(停领条件/流程)

更新时间:2018-07-13 17:29:24

本文为核准参保失业员工停领失业保险金指南,主要内容包括失业保险金停止领取条件、领取流程等信息,欢迎查阅!

办理条件

申请人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情形的,可办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社局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工作达到规定次数的;

6.失业人员死亡的。

所需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

验原件收复印件

社会保障卡

验原件收复印件

停领相关证明材料

验原件收复印件

1.入伍通知书

2.出国定居等证明。

注:单位参保即视为重新就业,社保计算机系统自动停止发放;办理退休手续时社保计算机系统自动停止发放。

办理流程

1

提出申请

失业人员到就近社保窗口申请办理

2

办结业务

窗口工作人员核准并开具《停发失业保险待遇决定书》。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所需费用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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