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失业保险金停止领取办理指南(停领条件/流程)
更新时间:2018-07-13 17:29:24
本文为核准参保失业员工停领失业保险金指南,主要内容包括失业保险金停止领取条件、领取流程等信息,欢迎查阅!
更新时间:2018-07-13 17:29:24
本文为核准参保失业员工停领失业保险金指南,主要内容包括失业保险金停止领取条件、领取流程等信息,欢迎查阅!
申请人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情形的,可办理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社局就业服务机构介绍工作达到规定次数的;
6.失业人员死亡的。
申请人身份证
验原件收复印件
社会保障卡
验原件收复印件
停领相关证明材料
验原件收复印件
1.入伍通知书
2.出国定居等证明。
注:单位参保即视为重新就业,社保计算机系统自动停止发放;办理退休手续时社保计算机系统自动停止发放。
1
提出申请
失业人员到就近社保窗口申请办理
2
办结业务
窗口工作人员核准并开具《停发失业保险待遇决定书》。
即时办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