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和办理材料
更新时间:2019-08-14 1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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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元旦之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仍然可以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深圳户籍夫妻,按照深圳市的相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包括:每人每月15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14周岁止; 深圳户籍家庭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且是独生子女家庭的,还可以再领取“独生子女奖”,其标准是男、女每月可分别领取160元。即夫妻双方合计可领取“独生子女奖”每月320元。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深圳户籍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深圳市目前的扶助标准是:独生子女死亡、残疾的特殊家庭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000元、800元,高于广东省规定的独生子女死亡扶助金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800元)和独生子女伤残扶助金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 已经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又生育第二个孩子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但之前已经领取的奖励不用退回。 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表示,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时间尚未确定。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政策后出生)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政策。另外,将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2015年5月起,深圳独生子女证办证手续简化,取消了需要夫妻双方单位盖章的环节,并对同为深圳户籍的夫妻取消男方社区工作站盖章,从原来办证需要五个公章,减为只需盖两个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