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子女入学计划生育证明怎么开
更新时间:2019-11-06 18:18:41
更新时间:2019-11-06 18:18:41
自2015年起,各级计生部门对申请入学儿童不再开具纸质“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实施入学儿童后台计划生育信息比对,家长注意带齐材料到指定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大陆地区非深圳户籍儿童家长,请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相关资料如下:
1、儿童父母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
2、儿童所在家庭户口本;
3、儿童父母《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有“独生子女证”的,应提供《独生子女证》。子女为收养的,应提供《收养证》;
5、二孩及多孩的需提供准生证或其他审批手续;
6、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完毕的票据等相关材料;
7、女方近三个月本市查环查孕证明;
8、特殊情况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