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生证明办理流程指南
更新时间:2016-01-26 09:05:57
更新时间:2016-01-26 09:05:57
出生证是每个婴儿(公民)出生都应该颁发的证件,证明其出生时间、地点、姓名、性别、体重、身高、血型、婴儿号、胎次、出生证号、健康状况、接生医生等出生证情况。出生证是婴儿申报户口的有效证件之一。
身份证明
原件
新出生婴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出生医学记录
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由接生医院出具。
1
领取《出生医学记录》
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
2
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办理程序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备注
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给宝宝取好大名,不然有些医院是不会发放《出生证》的。
1.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
2.在产妇户口所在办理程序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即时办结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