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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政策:深圳丈夫的生育保险可以给妻子用吗?

更新时间:2014-11-13 23:09:14

【导语】最近广东省政府官方网站上公示了《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新规定中对于大家关心的丈夫的生育保险给妻子用的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本地宝办事易,为您提供详细内容,欢迎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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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深圳生育保险问题,我老公的生育保险可以给我用吗?

答: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规定中对于丈夫的生育保险给妻子用的问题,做出了明确说明,具体为

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不过,职工未就业配偶已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生育待遇等,就不再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即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终止妊娠的费用,分娩住院期间的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及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职工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输精管结扎或者复通手术、人工流产、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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