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改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更新时间:2014-12-17 18:16:10
教育部今日公布《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学生可以在完成必修内容的学习,对自己的兴趣和优势有一定了解后确定选考科目。
为适应学业水平考试带来的变化,教育部要求各地全面推进高中教学改革。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负责人透露,教育部将制订印发《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纲要》,建立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制度。
学生可以文理兼修文理兼选
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负责人指出,赋予学生考试的选择权,这是考试制度建设的重要突破。学生可以文理兼修、文理兼选。高校要在学生选择考试科目前,公布对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具体要求,保证信息透明、对称,使学生有充足的时间做出安排。
对于已经确定了3个选考科目的学生,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以及更换已选考的科目提供机会,以减轻学生一次考试的心理焦虑和精神负担。
根据《意见》,各省每年安排的考试要覆盖所有科目,满足不同学生选考的需要,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学期结束时。各省要提前公布学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间、开考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方式等,便于学校安排教学及学生报名考试。
成绩以等级呈现淡化分分计较
《意见》规定,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3个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等级一般分五个,规定了每个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保证成绩的区分度和可比性,方便评价和招生录取使用。
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负责人表示,以“合格、不合格”和“等级”呈现成绩打破了只用百分制评价学生、评价教育质量的做法,淡化了分分计较,学生可以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学习一些新的、自己感兴趣的东西。
现行高考科目是统一规定的,有的科目学生不擅长但又必须考。改革后,计入高校招生录取的3科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是可选的,可以由学生根据自己兴趣特长自主选择,扬长避短。学习有兴趣和擅长的东西,可能就不会感觉太累。
建立考试安全保密违规处理制度
为确保考试成绩可信可用,《意见》重点强化了以下要求:按照国家教育考试标准,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业水平考试进行统一管理,确保考试的权威性;由省级专业命题机构依据国家颁布的课程标准命题,加快题库建设,确保命题的专业化;按照统一标准设置考点、考场,加强阅卷工作管理,统一阅卷程序、标准和方式,确保评分准确;建立关于安全保密、违规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考试安全。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副院长刘宝剑认为,权威、可信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在引导、督促高中学校认真贯彻教育方针,全面落实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开好规定课程,克服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和学生严重偏科现象,促进全体学生“在共同基础上的个性化发展”起到了不可低估的重要作用,充分体现了建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初衷。
华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所副教授柯政表示,《意见》给了各地提供了广阔的自主探索空间,“所以,我们更应该期待的是,在教育部给出的这个基本框架和政策空间下,各地如何做好具体实施工作,积极而稳妥地就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呈现问题以及后续的与高考分数合成问题展开探索、实验,总结出一套科学、合理的具体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