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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法院拍卖获得的车辆如何上牌?

更新时间:2015-03-09 21:23:30

  问题:如果打官司过程中,获得了异地车辆所有权,能够在深圳上牌吗?

  解答:因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调解、执行发生小汽车所有权转移的,申请人在本市办理小汽车转移登记或者由外地转入本市时,需提交指标证明文件。

  问题:通过法院拍卖获得的车辆,能够取得指标吗?

  解答:因本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本市登记的小汽车发生所有权转移的,竞拍成功后,符合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的买受人,可以持人民法院和指标管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到本市公安交警部门办理相关转移登记手续。原车辆所有人不能获得更新指标。

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条例规定:

  第四十三条 单位或个人办理下列小汽车登记业务的,应当提交指标证明文件和有关材料:

  (一)转移登记;

  (二)共同所有人之间的变更登记;

  (三)迁入本市的变更登记;

  (四)迁出本市后的回迁登记,但回迁后即改迁的情形除外;

  (五)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殊小汽车以及出租车、教练车等营运小汽车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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