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坪山新区小一学位申请指南
更新时间:2018-07-13 16:10:57
坪山区2018年小一学位申请即将要在4月22日开始,那么具体的学位申请详情是怎样的呢?
更新时间:2018-07-13 16:10:57
坪山区2018年小一学位申请即将要在4月22日开始,那么具体的学位申请详情是怎样的呢?
“年满六周岁”(2012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居住证,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已取得小一学籍的适龄儿童不得重复申请小一年级,重复申请的,一经核实,回原年级就读。.
一、深圳户籍儿童
1、户籍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本。
2、住房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用途为住宅、商住两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
3、计生加分材料:
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申报,并根据相关计生情况网上填报后进行加分。其中,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条例未完全处理或未处理的可以申报学位但不加分。
二、非深户籍儿童
1、户籍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本。
2、住房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用途为住宅、商住两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
3、社保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连续满一年有效参保证明(可自行在网上打印),具体险种为养老+医疗。
4、计生加分材料:
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申报,并根据相关计生情况网上填报后进行加分。其中,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条例未完全处理或未处理的可以申报学位但不加分。
5、居住证加分材料:
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双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深圳市房屋租赁信息办理指南坪山区2018年招生依旧实施“学区住房限制措施”,具体如下:
1、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相同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2、2013年起,已用该房成功申请学位的住户小孩,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籍仍在原学区,该房屋将被招生系统锁定(小学锁定6年,初中锁定3年),其他家庭的小孩不得再用该房申请学位。
1、深圳户籍学生按照申请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在学区的居住情况和加分情况进行积分。
2、非深圳户籍学生按照申请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在学区的居住情况、社保情况和加分情况积分,根据总得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
具体如下1、试点大学区的中山小学、马峦小学填报三个志愿
2、非试点大学区的,每个申请人可在网上填报两个志愿,第一志愿必须填报本人所在学区的学校,第二志愿为民办学校。在填报志愿的过程中,每个志愿学校只可填报一次。
1、按学校招生地段就近免试入学,填报同一志愿的适龄儿童根据“先类型,后积分,不同类型不比较积分”的原则,按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2、若第一志愿(公办)未被录取,而个别公办学校尚有空余学位,则在符合条件又未被录取的学生中按照“先类型后积分”的原则进行分流;分流后仍然未被录取的,第二志愿(民办)仍然按照“先类型后积分”的原则进行录取。录取到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可享受相关减免优惠。
3、建议家长对是否服从调剂做出选择;选择不服从调剂的学生,若未被填报的志愿学校录取,教育局将不安排学位,由家长自行联系民办学校。
收取儿童预防接种证提示:
新生(插班生)报到时,学校需收取《深圳市儿童入学入园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请家长自带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居住地就近社康中心接种点查验并开具查验证明;在深圳本地接种的儿童可在深圳疾控中心网上打印证明,具体流程点击这里了解
到深圳市元平特殊学校就读提示:
根据《关于开展深圳市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深残联[2007]2号),按要求到指定点评估后,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深圳市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凭户口本、出生证、医院证明、《残疾人证》和《接种免疫证》到深圳市元平特殊学校报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西环路138号,电话:0755-89468000,0755-89468807,0755-89468815)。
1、分流提示:申请学位紧张的学校,按填写志愿的顺序进行分流,未被所有志愿学校录取的学生可自行选择民办学校就读。
2、网上预报名提示:网上预报名必须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以免影响就读资格审核的结果,如果材料由于家长个人原因造成资料审核不合格,不予安排公办学位。
3、申请材料交到第一志愿学校,申请材料不齐的,学校不予受理;申请材料虚假的,不予安排公办学位;在网上报名和到学校递交材料的时间,不影响学位申请和录取。
4、学费补助提示:符合市政府《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规定的,在我区的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可享受相关文件规定的学费补助,就读学校学费高于补贴标准的,由家长补齐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