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田区积分入学办法
更新时间:2017-11-01 20:43:18
福田区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办法
名称 |
要求 |
基础分 |
加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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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型 |
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购房*( 要求为住宅用途商品房,家庭合法产权在51%以上,下同),儿童入户在该房产。 |
80分 |
按房产证发证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10分。 |
独生子女加3分,政策内生育子女加1分。 |
第二类型 |
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购房*,但儿童未入户在该房产。 |
7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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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型 |
在学校报名地段有以下住房之一,且儿童入户在该房产:①父母购买自建房或集资房或祖屋或军产房,并有合法证明材料;②父母购买住宅用途商品房合法产权在51%以下;③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购房*且祖孙三代户口均在该房产; |
70分 |
按儿童户籍迁入该房产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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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类型 |
在学校报名地段有以下住房之一,但儿童未入户在该房产: ①父母购买自建房或集资房或祖屋或军产房,并有合法证明材料,②父母购买住宅用途商品房合法产权在51%以下。 |
65分 |
能提供证明申请人家庭在住房地址实际居住的连续扣费证明(如水电费、煤气费等),每满1个月加0.1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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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类型 |
儿童为福田户籍,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租房或能提供其他有效住房证明。 |
62分 |
能提供申请人家庭无房证明的加2分。(无需开具纸质证明,由市房产信息中心核实) 按租赁凭证在街道租赁所登记备案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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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类型 |
儿童为非福田户籍,父母在学校报名地段租房或能提供其他有效住房证明。 |
60分 |
备注:①申请儿童和父母到校初验时不能提供有效的加分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②时间均为连续计算,如某项时间中断超过1个月,则从离报名日期最近的时间开始计算。
③深圳户籍儿童如符合独生子女加分的,应提供《独生子女光荣证》和母亲户籍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证》;符合政策内生育子女加分的,应提供母亲户籍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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