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毕业生接收报到流程简介
更新时间:2015-07-23 11:08:31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业务部门:“按照我市接收毕业生的政策规定和办理流程,来深的毕业生,应先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取得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签发的《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后,再按程序办理报到手续。”
具体程序为:
一、毕业生(包括深圳生源毕业生)通过在深接收单位或以个人申办的方式,委托具有人才引进代理资质的代理机构,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市人力资源部门自正式受理毕业生接收呈报材料后,于7日内审批完毕。
二、毕业生持我市签发《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到毕业院校办理派遣手续,并获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不涉及迁户的深圳户籍毕业生不需办理迁移证)。对部分已持有派遣到深圳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生源毕业生,在办理完接收手续后直接办理报到手续。
三、毕业生持毕业证、学历验证证明、学位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深圳户籍提供户口本),在《高等院校毕业生接收函》规定时间内(毕业后60日内)或在派遣到深圳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规定时间内(一般为一个月),到毕业生报到地点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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