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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的大病怎么界定

更新时间:2015-08-03 09:27:32

  大病保险的“大病”如何界定?

  以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作为界定标准

  “大病”有不同的界定标准。这次明确要求以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作为界定标准,当个人自付部分超过一定额度,就可能导致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了,就认为这个病是大病了。肿瘤是大病,可能一个普通的慢性病,一次性费用不太高,但一年累计的费用就很高了,就认为它达到大病标准了。

  发生高额医疗费就是大病

  国务院医改办专职副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司长梁万年介绍,原卫生部新农合重大医疗保障是从病种起步的,包括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22种疾病。这次意见明确要求以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作为“大病”的界定标准。当个人自付部分超过一定额度,就可能导致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这个病就是大病”。

  意见规定,高额医疗费用,可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主要测算依据。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变化情况,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研究细化大病的科学界定标准,具体由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超过多少金额才可以报销呢?

  根据《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显示,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定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一般说来,超过5000元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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