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硕士研究生考生缴费操作指南
更新时间:2015-11-02 10:42:54
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缴费操作说明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的要求,2016年我市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费收缴使用“深圳市非税收入征管系统”办理。考生须先在网上缴费成功后才可到报考点办理确认手续。
一、缴费系统缴费流程
选择深圳市招考办(代码4411)报考点的考生,须在报考确认前登陆缴费系统完成缴费。
1.缴费系统网址:
https://ebank.sdb.com.cn/examineeNetPay/logon_student.jsp
2.选择第一项“开单”后进入下一个页面,根据实际情况录入基本资料以及缴费基本信息。
3.完成资料录入后点击页面下端的“开单”按钮进入下一个页面。在新的页面选择“支付”或“打印”的方式缴费:“支付”就是考生使用网银支付;“打印”就是考生打印缴费通知书自行到银行缴费。
4.缴费成功后,考生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或三代身份证)及有关材料,到报考点办理确认手续。报考现场确认时,工作人员通过身份证识别仪识别、查询考生的缴费情况。
二、缴费系统说明
考生缴费系统下分“开单”、“支付”、“缴费状态查询”三个功能。
考生缴费系统主页面
1.开单
考生进入开单界面,可以实现自主开单,并发送缴费基础数据给财委,如下图所示:
注意事项:
考生需要正确录入个人基础数据“缴款人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确认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性别”、“报考类别”、“报考项目”、“数量”,其中报考项目至少录入一项。且同一笔单中不能重复选择该项报考项目。录入完成后点击【开单】,如果录入数据正常,将进入如下图所示界面:
此时,考生可以选择【支付】,使用网上银行功能进行支付。也可通过【打印】,连接打印机,打印出“非税缴款通知书”前往银行柜台缴费。
2. 支付
对于已开单,但未支付的缴款通知单信息,可以通过该界面进行支付,画面如下:
注意事项:
输入开单时的“通知书号码”,如果未记通知书号码,可以输入“身份证号码”和“收费项目”组合查询,查询出的信息可以点击【支付】通过网上银行缴费,或【打印】功能,连接打印机,打印出非税缴款通知书去银行柜台缴费。
3. 缴费状态查询
考生可以通过该功能查询已经缴费的通知书信息,界面如下图所示:
注意事项:
该功能只能查询已经缴费的通知书状态信息,对于未缴费的通知书请通过“支付”功能进行查询并支付。查询条件请输入“通知书号码”,如未记住通知书号码,可通过“身份证号码”和“开单时间”组合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