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资标准
更新时间:2024-10-18 18:11:40
更新时间:2024-10-18 18:11:40
深圳最低工资标准金额:不低于2360元/月
颁发时间:2021年11月26日
生效时间:2022年01月01日
深圳最低工资标准金额:不低于22.2元/小时
颁发时间:2021年11月26日
生效时间:2022年01月01日
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后,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最低限额的劳动报酬。但是,下列各项不得作为最低工资的构成部分:
1、加班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下的补助
3、按照规定不属于工资的其他费用
其他要求
1、实行计件工资或者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进行折算,其相应的折算额不得低于最低工资。
2、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法律责任
按照《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员工工资低于最低工资的,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政策来源:
http://hrss.sz.gov.cn/tzgg/content/post_9399577.html
http://hrss.sz.gov.cn/xxgk/zcfgjjd/zcfg/zcjd/content/post_9407779.html
月平均工资
2023年深圳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71854元
2023年深圳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4215元
发布时间:2024年6月30日
注意:上一年度平均工资一般是年中发布
注意事项
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本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详见国家统计局官网http://www.stats.gov.cn/xxgk/zcfggz/tjxzfg2020/201708/t20170803_1758101.html),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以及房费、水电费。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3)平均工资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平均工资=报告期工资总额/报告期平均人数。平均工资通常是以年平均工资的形式表现,月平均工资就是用年平均工资除以12求得。
2.统计范围
辖区内全部非私营和私营法人单位,以及统计上认定的视同法人单位的产业活动单位。非私营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集体单位、联营、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商投资等单位;私营单位具体包括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工资统计是统计法人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
3.调查方法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和《劳动工资统计调查制度》,对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对非一套表法人单位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政策来源:https://www.sz.gov.cn/cn/xxgk/zfxxgj/tjsj/tjgb/content/post_106832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