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车辆检验合格标志办理指南
更新时间:2018-09-01 15:12:02
更新时间:2018-09-01 15:12:02
1、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六年免检的不需要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
4、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一、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非六年免检)
1、申请:
申请人在网上深圳交警网提出预约申请,预约后将车开到市安检机构检测,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检测站当场按规定收取相关资料,上传审核中心审核
3、审查:
安检机构将机动车检验资料上传“机动车网上审验中心”审核。“机动车网上审验中心”审核机动车检验资料。安检机构按照审验中心指令打印合格标志签章。
4、办理结果:
申请人到安检机构窗口领取行驶证及合格标志。
二、 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六年免检)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
申请人在网上深圳交警网提出预约申请,到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当场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在承诺时限内出具《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加盖实施机关印章;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当场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办理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领取结果。